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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新观察]云南:已成年子女住房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1日 22: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经济信息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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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国务院连出重拳调控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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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6月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中,规定对二套房的认定,是即“认房”也“认贷”。

    所谓认房,就是借款人即使是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但是,如果在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甚至是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发现借款人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或者一套以上住房的,就可以认定为二套房。

    所谓认贷,就是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或者一套以上住房的,又申请贷款购买的住房,也认定为二套房。

    二套房认定标准非常严格,但是对某些购房者来说,认定标准可能对他们造成误伤。比如对那些曾经贷款买过房,但是为了改善住房,把原来的房子卖掉,希望重新购买房子的人来说,虽然现在他们手中无房,但是根据认贷的规定,他们再买房子只能执行二套房贷政策。再说认房,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前都曾用自己的名字买过房,婚后再买房时,也将被认定是已购房。这对有已成年子女的家庭来说,标准的确有些不人性。为此,云南省相关部门为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明,确了5个方面的实施要求,其中一项就是,年满18周岁已成年子女拥有的住房,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

    云南台记者陈俊:我们发现这份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省银监局出台的《关于转发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其中最大的亮点在于对已成年子女拥有的住房数量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非成套住房也不算二套房,应该说这个政策是一个利好的政策。
 
在二套房认定标准中,成年子女拥有房屋的数量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这一规定实际是打破了过去将子女和老人住房捆绑在一起,既认房又认贷的二套房标准。

    昆明市民陈先生:好处主要是在房屋数量没有和老人捆绑在一块 可以享受第一套房子的贷款利率 而且首付相对来说也要低一些 对大家的买房负担 能够降低一点。

    昆明市民张先生:我觉得一套房和二套房 在一刀切的时候 增加了这个条款 考虑到了 很细微的地方 最简单地说 我买了一个15平方的房子我一个人住 它也叫一套房 我现在经济有能力了我要买80平方的要有卫生间 要有厨房 那么在办理手续过程当中就要背着二套房显然是不合理的。

    云南台记者陈俊:其实对于我们省新出台的对二套房认定标准的通知,采访中我们了解到,大多数市民并不是很了解,但是对于这项政策具体条款的规定他们觉得是一个利好消息,而且条款中也有一些人性化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