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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7日 10: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解放日报
读者声音
开了正规发票 买的却是“水货”
市民陈小姐来信反映:我于2008年8月在浦东一家数码商场二楼购买了一台索尼数码相机,价值1950元。今年4月,照相机的闪屏无法正常开机,于是前往特约维修点维修。没想到经对方检测为“非中国销售机器”,不予修理。我多次与这家商场联系,希望给予退赔。但对方客服人员表示,商场里登记备案的商家中,没有发票上的“上海宏达综合经营部”,且二楼现在也没有出售数码相机的专柜,无法予以退赔。
记者随访
本报记者 黄海华
焦点:发票无法证明是由商场销售
陈小姐告诉记者,她曾亲自到商场寻找当时购买相机的专柜。经与现专柜销售员确认,他们是一年前搬来的,之前的商家确实销售数码相机。卖相机的专柜是“转租”来的。此后,浦东消保委受理了这起投诉,但商场坚称其在管理上不存在问题,并认为陈小姐提供的发票无法证明是在商场销售,故无法调解。事后,陈小姐又申诉到工商浦东分局。经协调,商场表示找不到名为“宏达”的商家,只同意免费修理相机。而陈小姐认为,专柜开的是正规发票,她却买到了“水货”,坚持要求商家退赔。调解未能成功。陈小姐说,她过去经常光顾这家商场购买电脑配件。商场从来没有开具过统一发票,都是由各个摊位自行开具。如果消费者不主动要求,他们也干脆不开。
记者辗转找到了当时处理这起投诉的商场售后服务负责人丁先生。丁先生说,从陈小姐提供的发票本身来看,没有任何信息显示和证明,她的相机是在他们商场买的。至于陈小姐反映的摊位“转租”问题,丁先生表示,商场每月都会抽查30%摊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证和身份证,每年7月更换租赁合同时则全部摊位都要彻查一次。当记者问到为什么这么大的商场竟然没有统一的发票时,丁先生坦言,他也曾向公司建议开具统一发票,但未被采纳。 “如果有了统一的发票,也就没有这起投诉了。 ”
难点:政策不完善 市场难监管
浦东工商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介绍,接到消费者投诉后,他们经过调查,单凭消费者提供的发票,的确找不到经营户。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工商部门还是积极调解,但由于消费者坚持“退一赔一”,双方分歧过大,难以调解。
值得深思的是,这起投诉折射出我们的相关法规还不够完善,影响了市场监管。比如,这家数码商场不开具统一的发票,消费者如果遭遇“二房东”转租,商家又不可能在商场备案,即使凭发票也难以维权。据了解,目前对于市场经营管理方是否开具统一发票并没有强制规定,而是经营者的自主行为。有的企业为树立管理品牌,开具统一发票,同时承担相应的销售责任。还有一些企业的经营模式,只是一种简单的摊位租赁关系。
同样,对于“二房东”转租现象,相关行政法规也没有明确规定,而是属于自主约定。至于消费者反映的“水货”问题,眼下在一些市场有所抬头。关于在流通领域里贩私,目前对市场监管方面,相关法规尚没有明确的规定,存在法律空白。
有识之士建议,一方面要完善法规,使市场监管更加有力。另一方面,也要提醒消费者注意识别“水货”,比如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配备中文说明书,价格是否过于便宜等。此外,切忌贪便宜,明知是“水货”而购买,可能导致所购商品在产品升级、保修服务等环节产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