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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禁止25类食品“添香” 含乳饮料或成漏网鱼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8日 12:4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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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公布《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拟禁止包括纯乳、原味发酵乳、婴幼儿配方食品等在内的25类食品添加香精、香料,此事立刻引发全民关注。记者昨天在采访中发现,目前市面流行的口味香浓的牛奶都是由乳化剂、增稠剂、香精、香料调配而成,而在乳品普遍依赖“调料”的背后,还隐伏着工艺谜云。

  调查

  以“饮料”之名,乳酸饮料绕开管制

  记者昨日走访广州市内多个超市发现,随手拿起一罐婴儿奶粉都可在配料表中看到“乙基香兰素”,“阿斯巴甜”、“安赛蜜”等香精素名词也不时出现在部分乳制品的配料列表中。

  据现场观察,在售乳品中标明添加物种类最多的当属含乳类饮料。一款250毫升装的“X酸乳”里添加剂多达14种:羚甲基纤维素钠、果胶、柠檬酸、柠檬酸钠、结冷胶、海藻酸丙二醇酯、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阿斯巴甜、安赛蜜……

  然而,由于本轮“禁香”涉及的乳品仅包括纯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原味发酵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稀奶油、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法规有明确规定者除外),现行产品分类将含乳饮料归为“饮料”,它们或将绕过此次卫生部计划的“禁香”规定。

  国内著名乳业专家、广州市奶业协会会长王丁棉介绍:“乳酸饮料等含乳类饮料一面对消费者宣传是奶,但面对乳业监管法规的时候又总以自己属于饮料来绕开管制,往往不遵从乳业的标准。而乳酸饮料正是近四五年来发展最快的乳品种类,目前在整体液态奶消费当中占到25%—30%。实在不该让这么大一块成为漏网之鱼,并且乳饮料是添香的‘重灾区’,理应纳入禁止范围。”

  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九成市民都认为乳酸饮料属于液态奶的一种,应该同样禁止添加香精、香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