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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会以“破冰之势”力推“工资共决”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30日 15:0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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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中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破题

资料图片

  新华网长沙7月30日电(记者李丹、明星)7月酷暑笼罩下的中国“火炉”长沙市,38岁的家纺女工张军良,坐在这家劳动密集型企业为职工修建的“休闲吧”里,一边喝着清凉的冷饮,一边耐心地介绍她和工友们的工资协商过程。

  作为中国最大家纺企业之一的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的职工,张军良每天都在生产线上繁忙工作。她告诉记者,目前每个月的工资有3千多元。除此之外,每月完成95%以上的任务,就有500元的奖励,而这一切都通过工会组织职工代表据理力争与企业协商而来。

  今年5月,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一年一度的职工代表大会。企业派出的10名代表和职工选出的10名代表经过协商签订了新一轮的工资发放标准。根据企业的盈利状况,职工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与去年相比增长了13%。

  工人和企业老板一样,如今都有了平等的工资话语权。为工人壮胆撑腰的,是中国各级工会正以“破冰之势”全面推广的“工资共决”机制。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统计显示,截至2009年底,中国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51.2万份,覆盖企业90.2万个,覆盖职工6177.6万人。规模小、管理困难的非公企业是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难点。

  日前,中华全国总工会明确要求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力争到2012年基本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从中国沿海到内陆省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获得空前重视。今年1月份,中断了10多年的湖南省总工会和政府间的联系会议重新召开。湖南省总工会副主席李挚告诉记者,湖南省总工会将在2010年确立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攻坚年。

  “今年我们的工作重点是大力推进企业工会建设,力争在全部国有企业和60%非公企业中实行工资协商制度。”李挚用坚定的口吻说。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通过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经营者依法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共同参与、共同决定劳动者工资的一种收入分配方式,是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湖南省总工会的调查数据显示,由于国有企业改制等历史遗留原因,湖南60%以上的非公企业没有单独的工会机构。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中,湖南省有6000多家,仅占全部企业数量的10%。工资协商在一些企业内部是“工人不敢谈”“老板不愿谈”,推行起来仍然相当艰难。

  “工资协商制度搞不起来,主要是认识问题。长期以来,工资怎么发,都是老板说了算,工人们认为有事做,有钱拿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协商。”湖南省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袁申辉说。

  调查显示,在企业中发生的许多劳资纠纷,表面看起来是薪酬分配问题,实际却远不止给劳动者涨工资这么简单,劳动者的知情权、发展权被忽视甚至漠视,个人价值无望实现才是症结所在。而集体协商的核心,就在于通过协商的方法,使协商主体不同的利益诉求找到平衡点。

  据了解,上海市通过着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完善了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了职工收入同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职工年平均工资从2007年的34707元增长到2009年的42789元。

  天津市河东区通过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较大幅度地提高了职工工资,行业内职工工资平均增幅达到10%-2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186户企业中,有80%的企业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有85%的企业职工增加了收入。

  “工资协商制度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能从中感觉受到尊重,也会更加认真的为企业工作。”张军良对记者说。作为一名制造中心员工,2009年张军良的收入超过了5万元,这样的收入足够她在一个中等城市过上有尊严的生活。

  “工资集体协商,是促进劳资关系和谐发展的最佳选择,对于员工和企业是双赢之举。我们对一线员工的吃、住、行到员工精神享受的关爱激励了员工的才智发挥,这一系列良性循环都得到了经销商和资本市场的认可,”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军说,“一个中国企业的品牌要长久,就要善待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