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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3日 09:1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记者 邱春燕
近日,卫生部网站公布《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里面拟定了《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纯乳、原味发酵乳等在内的25种食品。
消息一出,立即引来各方媒体报道及消费者质疑。据悉,多种知名婴儿奶粉均加入“香草香料”、“乙基香兰素”等香精香料,而这也一度引起部分消费者的恐慌,甚至致电奶粉厂商要求退换奶粉。不过,多家奶粉厂商也均向记者表示,新的征求意见稿尚未实施,而根据现行法规,除0—6个月奶粉不可添加香精香料外,6个月以上的奶粉可适量添加,现在市面上销售的奶粉符合国家规定。
新规意见
婴幼儿奶粉将不得“加香”
近日,卫生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中明确表示,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在内的20种食品没有加“香”必要,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法规另有明确规定者除外。
不过,据相关人士透露,这份意见稿在今年9月6日前,都还只是反馈意见征集的阶段。等《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正式公布时,将收录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但该规定正式公布和实施时间尚未确定。
乳业现状
未“加香”乳品不超过5个
尽管意见稿作为新规实施的日期暂未定,但因婴幼儿奶粉市场近两年来风波频发,因此该意见稿中提及的多种婴幼儿食品不得添加香精香料,也立即引起了媒体和消费者的极大关注。记者近日在走访广州超市时就发现,除了1阶段(0—6个月婴儿)外的大部分婴儿奶粉都含有香精香料。例如,雅培喜康力(2、3阶段)配料表中标明有草香味食用香料,多美滋3阶段有乙基香兰素,惠氏金装幼儿乐(2、3阶段)也有乙基香兰素。
广东乳业专家王丁棉告诉记者,这样的情况并不稀奇。据其所述,大多数知名奶粉品牌是0—6个月阶段的不添加香精香料,而从整个奶粉行业来说,也有不少不知名的奶粉厂商连0—6个月阶段的奶粉也添加香精香料。“据我了解,目前在中国市场上流通的婴幼儿奶粉中,不加任何香精的产品或者品牌不会超过5个。”
王丁棉表示,在最敏感的婴幼儿奶粉市场中尚且如此,其他乳品就更不用说了。用他的一句形象的话来说,“近20年来,整个中国的乳制品都是朝着‘又香又浓’的方向发展!”
企业回应
国家允许部分奶粉“加香”
对于记者的走访情况以及专家所述的现状,国内各知名奶粉厂商并不否认。雅培、惠氏及雀巢等奶粉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按照卫生部2008年的“21号公告”,“凡适用范围涵盖0至6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最大使用量分别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而目前他们的确是遵守该公告中的规定,0至6个月内的奶粉并未添加食用香料,至于有添加香料的其他婴幼儿奶粉产品,添加量也均在国家限定的标准内。
惠氏奶粉相关负责人还告诉记者,惠氏部分奶粉中添加的乙基香兰素,在国际食品法典里也是被允许添加在婴幼儿食品里的。“适量地添加这种食用香料对人体肯定没有什么危害,而且能帮助改善婴幼儿奶粉的口味,要知道小孩子不吃奶也是一个令许多家长都头痛的问题!”
业内人士
可“加香”一说无法律依据
根据记者的采访,此次多家知名品牌奶粉生产商都异口同声,力证6个月以上婴幼儿奶粉添加部分香料合乎法规。不过乳业专家王丁棉仍坚持认为,奶粉是婴幼儿的主食,在婴幼儿身体器官发育未成熟的情况下,大量给婴幼儿进食那么多含香精香料的食品,绝不会是一件好事。
王丁棉还特别提到,奶粉生产商所提及的“21号公告”,因公告制订时的法律依据已失效,所以该公告实际上也已失效,目前国家对婴幼儿食品中添加香精香料的监管实际上处于“灰色地带”。“‘21号公告’制订的一大依据就是国家《食品卫生法》,但2009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已将其代替,因此‘21号公告’应已失效。”
对此奶粉厂商又有不同说法。惠氏奶粉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意见稿中列出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香料、香精,但也特别注明了“法规有明确规定者除外”。“名单里20多种食品中只有婴幼儿食品是有特别附注的,这说明这个‘除外’指的就是卫生部2008年‘21号公告’,从我们与卫生部的沟通结果来看,这份公告至今仍然有效的。”
营养专家
“加香”食品加重婴幼儿负荷
不管公告有效没效,都无法立即消除消费者的恐慌。因为他们最关心的并非奶粉厂商添加香料的做法是否违规,而是宝宝吃了添加香料的奶粉是否会影响健康这个现实问题。涉及到这一点,多数奶粉厂商都不愿谈及,当记者咨询部分洋奶粉品牌在国外的销售是否也添加香料时,甚至有品牌负责人含糊应对,不愿正面回应。某洋奶粉负责人只表示,以成人奶粉为例,欧美人的口味和东方人的就很不一样,所以是否在奶粉中添加香精香料,是根据销售国家的法律规定以及当地消费者的喜好来决定的。不过也有进口奶粉品牌澳优表示,在其产区澳大利亚是禁止在奶粉中添加香精香料的,并且该品牌在中国销售的奶粉也明确标示“不含母乳中没有的香精香料”。
相较于奶粉厂商的模糊态度,国内营养专家、中山大学营养学教授蒋卓勤对婴幼儿奶粉中添加香料则表示“坚决反对”。“香精香料等食品添加剂不是营养素,我们人体既不需要也无法把它们吸收或分解,只能依靠新陈代谢将其排出体外。”蒋教授称,不只是婴幼儿奶粉,米糊等所有婴幼儿食品中都不应该添加香精香料等各类食品添加剂,因为婴幼儿的身体器官未发育成熟,代谢排毒能力比较差,吃有食品添加剂的食物会加重他们日常代谢的负担。“如果吃的添加剂量超过了身体的解毒能力,还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毒性。”
相关资料
各品牌婴幼儿奶粉“加香”情况
品牌 未“加香”奶粉 “加香”奶粉
惠氏 12个月以下阶段 12 个月以上阶段
雅培 6个月以下阶段 6 个月以上阶段
美赞臣 12个月以下阶段 12 个月以上阶段
雀巢 12个月以下阶段 12 个月以上阶段
多美滋 一阶段(0—12 月) 三阶段(1—3岁)
二阶段(6—18月)
澳优 所有阶段产品 无
婴幼儿奶粉中常见非必需添加物
香精香料:包括香兰素、乙基香兰素、香荚兰豆浸膏等,美国儿童科学年报研究表明过量摄入食用香精/香料会加重肾的负担,有损脏器的发育。宝宝吃了含香精/香料的奶粉后抑制消化吸收,影响身体健康和发育,易形成依赖性,导致孩子长大后出现不同程度的偏食。
蔗糖:蔗糖是各种碳水化合物中最易引起蛀牙的一种。科学研究表明,要防止婴幼儿乳牙发生龋病,就要注意控制蔗糖的摄入。10个月的婴儿就有可能发生龋洞,婴幼儿在出牙期若过量摄入蔗糖,不但会损害乳牙,日后长出的恒齿也会受影响,同时易导致婴幼儿肥胖。
麦芽糊精:麦芽糊精则是一种廉价的碳水化合物,它只是一种减低成本的原料,会抑制婴幼儿的消化和吸收。
《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中不得加香食品名单,当中即有六类涉及乳制品。
纯乳(全 脂、部分 脱 大米
脂、脱脂) 自发粉
原味发酵乳 (全脂、 饺子粉
部分脱脂、脱脂) 杂粮粉
稀奶油 食用淀粉
植物油脂 生鲜肉
动物油脂 (猪油、牛 鲜水产品
油、鱼油和其他动物脂肪) 鲜蛋
无水黄油 食糖
无水乳脂 蜂蜜
新鲜水果 盐及代盐制品
新鲜蔬菜 婴儿配方食品
冷冻蔬菜 较大婴 儿 和幼 儿配
新鲜食用菌和藻类 方食品(法规有明确规定
冷冻食用菌和藻类 者除外)
原粮 包装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