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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0日 08: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第一时间
最近,各家银行五花八门的收费项目,引起了人们的强烈关注。据我们的记者昨天了解到的最新情况,由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共同起草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各商业银行。意见稿明确,有7项服务银行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这次取消的收费项目都是什么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
根据意见稿,银行不得收费的七项服务分别是:1、同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立和撤销;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撤销;3、同城同行存款、取款、转账业务;4、以电子、纸制等形式提供的不超过1年的本行对账单服务;5、通过本行柜台、ATM、电子银行等提供的境内本行查询服务;6、通过POS机、ATM机、转账电话提供的境内跨行查询服务;7、密码重置服务相关费用纳入账户、密码、电子证书等挂失费处理,不得单独收费。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商业银行应对单位指定用于发放工资和退休金的银行账户等,免收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并且对同一账户不得同时收取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
商业银行办理代收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以及代付工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代收代付业务,应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收取手续费,不得向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