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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正式发文规范银信合作理财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3日 07: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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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8月12日电 中国银监会近日发布《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作出进一步规范。《通知》叫停了开放式信托产品,重申对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中风险较高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限制,并就《通知》颁布前商业银行表外的存量业务提出了在近2年内转入表内计提相应拨备和资本的要求。

  《通知》规定,信托公司开展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信托产品期限不得低于一年;对信托公司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实行余额比例管理,即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已超标的信托公司应立即停止开展该项业务,直至达到规定比例要求。

  《通知》同时规定,信托公司信托产品不得设计为开放式;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开展投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其资金原则上不得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

  对本通知发布以前约定和发生的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要求将表外资产在今、明两年转入表内,并按照150%的拨备覆盖率要求计提拨备,同时大型银行应按照11.5%、中小银行按照10%的资本充足率要求计提资本;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应切实加强对存续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后续管理,及时做好风险处置预案和到期兑付安排;对设计为开放式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类、融资类或含融资类业务的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公司信托产品,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停止接受新的资金申购,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