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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旅游 这四件事得留心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7日 15: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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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记者 马野新

  眼下正是旅游旺季,一些市民计划出游,那么,在选择旅行社和出游线路、购买保险、维权投诉等方面,市民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市旅游局有关人士从以下方面给市民支招。

  选旅行社确认经营范围

  在选择旅行社时,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报名时要注意查看“一照”和“一证”。“一照”是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一证”是指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许可经营业务范围为普通旅行社的,只能做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业务;许可范围为出境旅游业务的可以做出境业务。大连目前只有20家旅行社有资格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

  勿以报价高低做取舍

  游客不仅要凭口碑、信誉、实力、规模等来选择旅行社,还要看旅游线路背后包含的内容和服务,切忌旅费“越便宜越好”的消费误区。低价的旅游产品往往接近或低于成本,本身就违反了市场经济规律,游客是不可能享受规范和优质服务的。

  游客只有将旅游产品的价格与旅游产品的具体内容结合起来才是理性的选择。

  旅游的费用一般由以下七项组成: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景点门票费、导游服务费、旅游保险费和其他旅游过程中要发生的直接费用,即旅游综合服务费。

  游客在报名时一定要问清收费价格中包括哪些部分,还有哪些需要自理。

  最好买份旅游意外保险

  旅行社责任保险只是针对因旅行社的责任造成的赔偿,它不能涵盖游客在旅游期间发生的所有意外事故。为使游客在遭遇意外事故后其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游客在出游前最好为自己购买一份旅游意外保险,并了解清楚保险的范围、保额等相关内容,保留好保险单或将个人保险写进合同中。

  注意保留相关维权证据

  如遇有旅行社或者导游员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游客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维权。

  第一,如果旅行社安排行程计划之外的购物活动,游客有权拒绝参加。对导游不断带团进商店的情况,最行之有效的对策就是坚决不买。但是,在非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场所购物,发生品质、价格等问题,责任由购物者自负。旅游行程中的自费项目,都应该是自愿的,游客有权拒绝参加。

  第二,游客在行程中的消费,请注意索要发票和收据,以备维权时使用。

  第三,游客应当留有旅行社相关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及旅游管理部门的咨询投诉电话。

  如果出现问题,公众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向大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

  一是电话投诉:83769989,或旅游咨询与投诉电话:96181;二是登录“大连旅游政务网”上网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