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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域名注册认定标准首次明确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30日 08:3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第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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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通用网址争议解决办法》和《无线网址争议解决办法》昨天起正式开始实施。对出售网址的行为,新规不再一概认定为恶意,新增条款规定:注册或者受让通用网址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时,将被认定为恶意注册,这是国内首次明确恶意域名注册的认定标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人焦亚妮:我们发现恶意抢注有三种情况,一种是抢先持有却闲置不用妨碍了权利人的正常使用,还有一种是把知名网站与自己进行相关链接借此抬高自己的知名度,第三种是未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