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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0日 09:4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黄佩
霸王两款产品在未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情况下,虚假宣传育发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功效,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
本报讯 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布,霸王公司两款洗发水涉嫌虚假宣传,目前已经责令公司立即改正。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该公司生产的“霸王男士固发强根洗发液”和“霸王男士固发去屑洗发液”两款产品在未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情况下,在其产品包装上标注“坚固发根、韧发防落、专为男士油性头屑头痒及易掉发质研制”等字样,虚假宣传育发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功效,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
将跟踪整改情况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就霸王(广州)有限公司有关违规问题约见该公司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求该公司在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宣传中,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避免使用易与功能或疗效混淆的描述和术语,不得有扩大宣传。同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责成广州市局对霸王(广州)有限公司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