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经济台滚动新闻 >

“十一”加班费应支付300%加班费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5日 08: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第一时间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进入[第一时间]>>


    中秋、国庆两个长假临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