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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成本泄密" 上市公司:天天罚我都乐意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6日 10: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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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层无意中又创造了一个新词,叫“低成本泄密”。

  很多人都知道内幕交易是不对的,也有很多人知道泄露内幕交易是要挨罚的,但是怎么个罚法,一直不知道,或许是坐牢,或许是被终身禁止涉密工作,又或者是别的什么。对于内幕交易的处罚,司法上一直没有个量刑标准,这样第一次处罚就很重要,因为今后都会“有律按律,无律按例”。

  日前,证监会首次对“过失”泄露内幕信息案开出罚单,罚款3万元,看到消息的掌握内幕的人士终于可以长出一口气了,如此判罚,无异于隔靴搔痒,区区3万元,让内幕人士惊喜,感叹天天挨罚都乐意。

  一个内幕消息价值几何?从判罚的案例来看,据说能获利11万余元,那么内幕交易的破案率至少要达到80%,才能让泄密者稍有蚀本,但是内幕交易查处艰难,又能有几起见诸阳光,真是“低成本泄密”。

  还说外甥女买卖格力地产的事,99600股从6元附近上涨至14元多,简单计算获利应在80万元上下,但是为何仅仅获利11万余元?根据当事人言论分析,是其卖出时机把握很差,大多数利润都归还给了市场。

  真的是这样吗?凭借内幕交易获利后不及时了结,还等待亏光了再说,据分析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股价上涨后,当事人已经觉察到这两个账户不安全,考虑到赚多少罚多少,便等待利润即将枯竭时再卖出股票;二是这两个账户过于明显,除此之外尚有其他主力账户,这两个账户不过是为了丢卒保车才暴露的。根据常理推断,当事人获利应不止11万余元。

  这些都不重要,关键是这一开头为今后的内幕交易留下了很好的保护伞,既然可以是意外泄密,今后又怎么会出现主动泄密呢?看似3万元的处罚可能是个下限,但是今后已经很难出现真正令泄密者恐惧的判罚。

  吃一堑长一智,今后的内幕交易者,将不会再使用外甥女、小姨子的账户,身份证到处都有,开个户头并不很难,今后或许连无意泄露都很难抓获,内幕交易恐将长期在A股市场逗留。

  真想查内幕交易,还要学习国外,国外市场上如果谁参与了内幕交易,不管是提供内幕的,还是使用内幕的,这辈子就算是完了,今后也不用在圈里混。要有重罚,才能提高犯罪成本,以平衡过高的内幕收益。至于掌握情况,可以参考人肉搜索,让所有人都成为内幕交易揭发者,查实后重赏,以瓦解内幕者同党。而且是否提供内幕,需要由当事人证明自己清白,如不能证明,则推断有罪。国外曾有一内幕掌握者和内幕使用者曾同坐过一次航班,这就成为了内幕交易的有罪推定,如果当事人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那么就是有罪了。同时,还应该取消有意无意的界定,只要内幕消息泄露,有意无意同罪论罚,淳于琼也是无意让曹操烧了粮食,难道也能无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