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图文频道 >

官方称有必要对个人所有住房征税 北京有望试点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01日 11:3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昨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个人所有的住房恢复征收房产税是必要的,这既有利于调节居民收入和财富分配,也有利于健全地方税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抑制投机性购房。

  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和居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商品房市场日益活跃,改革和完善房产税制度,对个人所有的住房恢复征收房产税是必要的。从国际经验及公平、规范的角度看,房产税应对个人所有的住房普遍征收。但考虑到这项改革情况复杂,拟先在部分城市对部分个人拥有的住房进行试点,恢复征收房产税,积累经验后逐步扩大到全国。

  中国现行房产税开征于1986年。基于当时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等情况,《中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免税。

  9月29日,相关部门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调整为对个人购买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将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调整为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但在2009年10月1日(含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之间(含9月30日)已经出售住房且目前尚未购置住房,并自出售住房之日起一年内重新购房的,仍可享受原优惠政策。

  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调整旨在保证居民基本居住需求的同时,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机性购房。

  北京有望明年试点征房产税

  中央财经大学刘玉章教授多年来从事房产及其税收问题研究,他分析认为,预计北京将成为首批试点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刘玉章教授表示,北京市房产市场目前投机性仍然很强,在这次楼市再出重大调控政策的契机下,北京市很有可能进入首批试点城市名单。他预计,北京市在进行完房源调查、房价评估两项准备工作后,就可出台自己的房产税政策。而北京市房产税政策的出台时间,预计将在明年一二季度。对于税率,他分析可能在3%以内。北京市的政策很有可能是先不对只持有一套住宅者征税,只对多套住宅和商铺、写字楼的持有者征税。

  由于这次有关部门提出将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他认为,由于各地情况不一,现状极其复杂,所以要实现全国都征收房产税,至少需要两年以上的时间。(记者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