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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试点工资集体协商 将推进外企建立工会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0日 08:1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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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10月9日电 (记者 杜燕)今年,北京将通过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工会的形式,将小企业、社会组织纳入工会体系,试点工资集体协商。至2012年,将在全市全面推行,包括在世界500强等外资企业建立工会并推行工资集体协商。

  9日,北京市怀柔区圣泉寺民俗旅游行业劳资双方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今后,桥梓镇口头村33家民俗户的非全日制劳动者将按照每小时不低于15元的工资标准,每日结算付以现金。同时,根据人均实际接待量和劳动强度,工资标准可随时调整。

  在民俗户一号院工作的曹彩霞称,3年前打工时,每天只拿40元左右,最高80元。这次协商的最低工资标准比全市现行的每小时11元最低工资标准还高了4元,按此计算,在旅游旺季,她一天至少工作7小时,至少能赚105元。要是老板额外发“奖金”,一天的收入能涨几十元呢。

  口头村工会联合会主席任凤华表示,该村从事民俗旅游行业人员有300百余人,且还在快速增长。但一直以来在工资标准、支付方式等方面没有明确约定,从业者的管理、培训、权益维护等也难以保障。今年5月该村筹建“口头村工会联合会”,把小时工吸纳进入工会,开展行业性工资协商,并开展职业培训等。

  北京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一些规模小、人员流动性强、职工人数少而无法建立独立基层工会,社会组织也面临类似问题。因此,通过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工会的形式,将这些小企业、社会组织纳入工会体系内。

  另外,北京还将重点推进在京外资企业,尤其规模较大、影响较大的世界500强等外资企业建立工会。如果外企相关负责人不支持建会,北京市总工会要了解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消除顾虑、转变认识。同时,还将向外企职工讲解建立工会组织的意义、作用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启发职工要求建会的自觉性,形成“内外合力”推动建会。

  据悉,北京目前已完成流动性强的餐饮小型企业“抱团”协商、家政服务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协商、农民工“亦工亦农”最低工资标准协商、以楼宇为单位的集体协商等。在试点工作中,主要围绕建立协商主体、履行协商程序等重点环节完成工资集体协商,形成能效仿、可复制、好规范的经验,今年内向全市推广。

  北京市总工会的目标是,到今年年底,北京市企业法人单位建会率要达到60%以上,职工入会率达到82%以上;到2011年底,企业法人单位建会率达到75%以上,职工入会率达到87%以上;到2012年底,企业法人单位建会率达到90%以上,职工入会率达到92%以上,基本实现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