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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1日 08:4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经济台
欲抱琵琶半遮面的房产税此次似乎已经来敲门了。
专家指出,房产税的开征是必要的,但因其客观上作为一个地方税种对增加地方政府收入更有利,所以必须反复提醒可能出现的问题,杜绝地方政府冲动导致的后续问题。
10月9日,上海市八部委官方解读“沪12条”房地产调控细则,上海市房管局局长刘海生指出,对于房产税的推出,上海持积极态度,一旦国家政策明确,可以加快推进。对于房产税的前期准备工作,刘海生透露,目前上海已成立房屋状况信息中心,这也是房产税政策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将包括上海所有住房的信息,主要是一个搜索系统。
此前,多个地方包括重庆、广州、杭州、成都等都已经开始着手在税收系统进行房地产税的征计培训。
情况似乎表明,各地均已跃跃欲试,只等国家一声令下即可马上上马。
其实对于房产税推出的必要性,业界基本已经取得共识。
“政策调控转变为差别化的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等一系列的调控手段综合运用,更有利于调控效果的持续性通过,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乃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与产业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阎雨表示。
“我认为房产税早就应该推出了。”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肖金成更直接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肖金成指出房产税的两大主要作用,一是对房产的持有环节进行调节,二是对于地方财政增加一项税收。
房产税规模会有多大?在目前税率、房产保有量等数据尚缺的状况下根本无从计算。但公认的是,这是一个巨额的数字,有媒体估算为年逾千亿。
正是这个原因,导致业内对各地政府积极推动房产税开征持不同看法,是为稳定中国房地产业出谋划策,还是仅仅为地方政府吸金?
肖金成指出,虽然开征房产税会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但并不一定带来地块出让价格的下降,也并不一定带来房价的下降,“这确实不是一个必然的因果关系。”
阎雨更是指出,对于房产税的开征一定要谨慎考证,以免后患。他指出,税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不仅是技术问题。“推行房产税要遵循渐进原则,理清征税范围和目标,否则就会导致重税,进而增加住房成本,加剧社会矛盾。在房产税试点初期要避免带来社会震荡,各方面阻力越少越好。否则,税收没增加多少,反倒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和不公平现象。”
多方面信息显示,各地对于房产税开征工作的准备基本停留在硬件方面,而对于征税范围和目标、差别化税收的可能性和方法、房价评估的公允性、房产税转嫁的可能性等一系列软件方面,无论是地方讨论还是各部委的消息透露,都表明似乎还远远没有经过充分的论证。(记者 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