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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研究开征碳税方案 专家建议向消费者征收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5日 09:3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戴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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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被业界认为遥不可及的碳税,已经进入了公众的视野。

  10月中旬,在天津举行的联合国气候谈判峰会上,碳税成为各国与会代表屡屡提及的词汇。在一场讨论中,国家发改委应对气侯变化司副司长孙翠华认为,研究开征碳税的可行性将会是今后工作的重点之一。

  “碳税方案,我们正在研究之中。”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接受《财经国家周刊》采访时证实。

  碳税是针对化石原料,如石油、煤炭、天然气等的碳含量或者碳排放量来征收的一种税。最初,这种税是与环境污染物的税收一起被讨论的。

  一位参与碳税研究的财政专家告诉记者:“环境保护税已经上报国务院,碳税有可能作为其中的一个税目一同出台。”

  碳税开征路线图

  早在2008年7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下称财科所)就成立了专项课题组,研究探讨在中国开征碳税的可能性。2010年年中,一份《中国碳税税制框架设计》(下称《框架》)的专题报告出炉。

  气候问题日渐升温之际,这份由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有关课题组撰写的调研报告,引发了极大关注。

  “碳税实际上是一种行为税,主要目的是通过对碳排放量进行收税,以达到让企业、行业等减少碳排放的目的。”财政部财科所区域经济研究室主任傅志华告诉《财经国家周刊》。

  碳税的研究者们认为,无论是从节能减排的角度还是从我国总体的税收制度来看,征收碳税都是有必要的。发达国家大多有环境税、能源税,在我国能与碳排放沾边是资源税,但因为其税负很少,很难达到征收目的。

  《框架》报告中列出的“中国碳税开征路线图”显示,预计在2012年到2013年适时开征碳税,2014年及以后开征环境税,“并根据碳税实施的具体情况和其他环境税税种的改革情况,完善和优化整个环境税收体系。”

  自哥本哈根谈判以来,中国政府为实现到2020年碳强度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40%到45%的承诺,采取了一系列节能的措施。“十二五”临近,节能减排任务艰巨,部分地区甚至拉闸限电。

  对此,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10月份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坦言:“有些省采取了不恰当的节能减排措施,马上就得到了制止。现在各省还在积极地采取措施,努力完成节能的任务。”面对减排的严峻形势,政府有意使用碳税的方式,以达到减排目的。

  在对碳税的初步设计中,税基问题争论较大。“在哪个环节征收是最大问题”。一位参与碳税框架设计的专家告诉记者,在消费环节征收应该是最直观的,但如何计算是个问题。直接从原料开始征收会比较简单,但这样就会造成原料涨价。

  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推出碳税有三个技术备选方案,一种是放到环境保护税中,作为一个税目,看能否随环境保护税一同出来;一种是比照燃油税改革,将碳税引入消费税中;第三种是把碳税纳入资源税中,根据化石能源的含碳量修改税率。“我们倾向于前两种做法。”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