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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税局称未接到房产税试点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2日 11:3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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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税征收试点将会“2个月内在深圳落实实施”?昨日,这则消息在深圳引起了不小骚动。但深圳地税局相关人士回应,没有接到总局下发要在深圳试点的通知。

  房产税征收试点“2个月内将在深圳落实实施,税率将在0.5%—0.6%”。如此详细的消息来源于近日的一次市政府会议,消息称“深圳市委、市政府会同各部门召开紧急会议,讨论房产税在深圳试点的落实工作,并就深圳房产税试点实施方案的相关修订稿提出了修改意见”。

  消息还称,深圳市房产税初步拟定“分类累进”征收模式,即根据家庭拥有房屋套数或面积的不同,制定并征收不同税率房地产税的累进征税方式。至于开征税率,要高于此前专家预测的0.3%—0.4%,将在0.5%—0.6%。

  记者就此消息向深圳地税局核实,地税局相关人士表示,并不太清楚这次会议的内容,但是目前尚未接到房产税要在深圳试点的通知。

  他表示,由于我国的税权不属于地方,试点城市的选择和试点办法的敲定应该是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以及国土资源部等几部委讨论后决定,“最近它们也在开会”。

  尽管是否试点、采取何种税率以及执行方法,并不是深圳市政府层面能决定的,但地税局发言人表示,深圳将早于上海、重庆成为国内第一个房产税征收试点城市。

  分析人士推测,按照常规流程,房产税开征应该是先确定试点城市,再综合中央和地方的意见,拿出具体征收范围和税率标准等,最后由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到地方。此次传出的消息,不排除是深圳应中央要求,就房地产税的实施方案提出的建议和修改意见。

  ■市场影响

  “房产税若征收,恐推高房价”

  南方日报讯(记者/曲广宁) 有关媒体披露的深圳要试点房产税的消息在深圳业内引起争议,几位受访的业内人士首先关心具体的征收方式,是所有房产征收还是按套数累计?是按登记价格还是评估价格?是像物业管理费一样按年征收还是在交易时一次性征收?“这些具体细节都会影响它出台后的市场效果”。但四位受访者中,只有一位认为房产税征收是对于房价的利空消息,而两位认为征收的房产税会被转嫁,从而推高房价和租金,另一位则认为房产税出台虽短期会有抑制作用,但中长期房价不会受此政策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