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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出台第二轮IPO改制配套细则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2日 17:1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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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11月1日起正式启动第二轮IPO(首次发行新股)改制之后,上海证券交易所也随之发布了相关实施细则,以推进第二轮新股发行改革的实施。细则主要对IPO定价过程中保荐机构做出明确指导意见。

  上交所昨日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加强了证券发行上市业务监管。据悉,该《指引》重点强化和约束发行人、保荐机构、承销商、询价机构等证券发行参与人行为,旨在促进各参与人归位尽责,提高证券发行的定价效率和透明度。

  《指引》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配备足够的业务人员、建立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其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水平;同时明确了对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询价机构及其他投资者违规行为的监管措施和惩戒措施。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引》延续了证监会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精神,从夯实市场微观基础层面进一步完善现行的新股发行制度。该负责人表示,两轮改革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对完善市场微观基础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其一,要求承销商切实承担责任,全面提高专业服务水平,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奠定最重要的微观基础。其二,承销商内部各部门要归位尽责,保持相对独立性。资本市场部要切实起到协调、沟通发行人与投资者的作用。其三,建立对询价机构的跟踪监管机制,强化对询价对象信用的约束。其四,建立先进的商业文化、投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