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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官员:应适当降低创业板门槛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8日 07: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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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加快完善创业投资与创业板互动新机制,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官员刘健钧17日建议,可适当降低创业板门槛,并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实行更加有效的差异化制度,激励创投与创业板合力支持创新创业。刘健钧还建议,应尽快将创业投资暂行管理办法升格为国务院行政法规,有效提升其法律效力,同时分两步走完善创投税收政策。

  刘健钧表示,完善创投税收政策应按照两步走的步骤,第一步将现行税收政策标准从“中小高新”双重标准,适当放宽到“中小”单一标准;第二步按照“实际重于形式”原则,允许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投基金可以申请作为非纳税主体,吸引社保基金等免税主体积极参与投资公司型创投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