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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8日 07: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17日电 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在当前价格上涨已经影响到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情况下,国务院常务会议传出明确信号,必须努力稳定物价,必须切实保障民生。
今年7月以来,我国价格总水平逐月攀升,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10月份4.4%的CPI涨幅中,食品类价格上涨“贡献”了74%。民以食为天,价格上涨已实实在在触及到群众基本生活,影响到社会预期。
目前,CPI涨幅已超过3%“警戒线”。分析未来走势,由于国际货币泛滥和国内流动性难以快速收紧,物价上涨压力仍然很大。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稳定市场价格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把物价涨幅控制在居民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发展生产、保障供应是稳定价格的基础。各地、各部门要通过采取增加冬季蔬菜生产、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组织好煤炭生产供应、优先保证发电用煤运输等措施,在稳定价格的同时,确保城乡居民有便宜菜吃、能取暖、有电用。
价格上涨,受影响最大的是低收入群体。国务院明确提出,要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的补贴。各地、各部门要确保这些惠民措施落实到位,不打折扣。
在当前这个特殊时期,保持一个良好的价格环境和市场秩序尤为重要。各地、各部门应取消那些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那些偏高的收费标准,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等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同时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普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群众利益无小事,市场供求和物价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科学运用市场和行政两种手段,努力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千家万户,也为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