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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1月30日 09:5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从11月29日起,北京市暂停第三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只针对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8.81平方米的家庭。
昨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落实细则,根据购买住房套数和套型面积的不同,细则在公积金贷款的发放上实行差异化对待。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细则几乎完全依照住建部等4部委本月初出台的“179号文”制定。其中,首套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来自北京中原地产的统计显示,截至10月份,今年北京利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中,超过80%为首套房购房者。同时,由于北京房价高企,首套房面积也甚少超过90平方米。该项政策的波及范围相对较小。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门槛大幅提高,要求首付五成,利率为首套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值得一提的是,在“179号文”出台之前的10月20日,住建部已上调了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的调整为3.50%,5年期以上的调整为4.05%。
按照要求,上述二套房标准仅适用于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28.81平方米的家庭,人均住宅面积超过这一标准的,无法享受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表示,28.81平方米的标准是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确定的。
根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统计数据,当前北京的二手房交易中,70%的消费者符合上述要求,因此大多数公积金使用者不会受到此次调整的影响。
细则还强调,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二套房仅用于改善性需求,不得用于投资。第二套住房为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同样无法享受到个人公积金贷款。
此外,申请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一政策细则的出台主要是为了遏制一部分人群借公积金购买多套房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