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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2日 08: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上海证券报
以信息披露为重点,以保荐机构为抓手,风险分担、归位尽责、统筹兼顾、规范发展——在总的监管思路下,证监会正研究推出适合中小板企业和创业板企业特点的制度安排。
在12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证监会上市部主任杨桦表示,下一步要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再融资等方面研究推出适合中小板企业和创业板企业特点的制度安排。
杨桦表示,总的监管思路是以信息披露为重点,以保荐机构为抓手,风险分担、归位尽责、统筹兼顾、规范发展。其核心是信息披露,同时需要市场化监管。此外,上市公司董事会也要尽责,实现“归位尽责”,建立市场风险分担机制。
杨桦透露,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深入调查研究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有什么要求,同时也要研究公司在并购重组过程当中除了资本市场本身的相关制度法律以外,还需要安排其他方面金融支持的问题。“现在证监会和发改委、银监会在研究这个问题。”
杨桦还透露,最近证监会正在考虑,在创业板的公司治理安排方面,进一步发挥投资机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