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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首试“离境退税” 明年上半年或再推“离岛免税”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8日 09: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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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12月27日),海南“离境退税”政策尘埃落定。与此前多位人士所预计的不同,国人“离岛免税”政策并未同时推出。

  对此,在昨日召开的海南省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吕勇表示,“离岛免税”政策正在抓紧准备中,一旦条件成熟,会适时推出试点工作。

  采访中,专家对记者表示,“离岛免税”政策的出台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出台的时间不会拖过明年。

  适时推出“离岛免税”

  吕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世界上比较发达的旅游目的地,购物约占消费的40%,而我国现在仅占20%左右,我们通过实施购物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目的之一就是提升购物占整个旅游消费的比重。”据初步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海南共接待过夜入境人士48万人次,同比增长19%,旅游外汇收入2.4亿美元,同比增长20%。

  吕勇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由于“离境退税”的准备工作目前已经完成,所以国务院批准海南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离岛免税”政策正在抓紧准备之中,但目前尚不具备成熟的实施条件,待条件成熟之后,会适时推出试点工作。

  据了解,“离境退税”政策和“离岛免税”政策都将在海南试点,但具体的施行要看相关政策的准备情况。

  “‘离岛免税’政策将会很快推出,应该不会拖过明年。”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迟福林对记者表示,“‘离岛’比‘离境’更复杂,我想海关理顺如何进行管理还需要一段时间,但再长也不会拖过明年,明年上半年应该会出台。”

  迟福林同时称,鉴于内地旅客对购物消费的拉动作用,原以为“离岛免税”政策会同步推出,没料到此次只是推出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海南研究所所长夏锋称,韩国、中国香港等地均有比较成熟的“离境退税”政策,中国内地也正是参照此制定退税政策;但在“离岛免税”方面,仅在日本冲绳、韩国济州岛和我国台湾部分地区实行,具体怎么征,以及如何监管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落实。

  与迟福林所预计的不同,夏锋认为“离岛免税”政策可能近期就会出台。

  商品范围参照“离境退税”

  迟福林和夏锋均表示,“离岛免税”政策的商品范围将会参照“离境退税”政策公布的商品范围。

  从昨日的公告内容来看,退税物品是指国家允许携带出境并享受退税政策的个人生活物品,范围包括服装、鞋帽、化妆品、钟表、首饰、电器、文具、体育用品等21个大类324种。需要指出的是,食品、烟、酒、汽车、摩托车等不能享受退税。

  对此,夏锋表示,与此前预计洋酒洋烟和洋化妆品为主的 “离境退税”政策商品范围相比,此次公布的商品扩大了范围。

  他告诉记者,“离岛免税”商品种类不会有变化,但在税种上可能会有变化。据其猜测,根据中国香港和韩国经验,在消费税方面或有一定的免税额。

  据了解,三亚免税店于2009年9月试营业,向特定出境游客销售国际一线品牌香水、化妆品、服饰等商品,游客可享受到比市内百货公司低10%~40%的优惠价格。

  海南离境退税政策

  离境退税政策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目前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的起退点暂定为800元人民币,退税率统一为11%,离境退税税种为增值税。境外旅客在办理退税时可自行选择退税方式和币种。退税方式包括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退税币种包括人民币或自由流通的主要外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