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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30日 09: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昨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再次通报了自今年2月以来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调查结果,工行、建行等16家银行分支行违规办理外汇业务遭外汇局处罚。
根据通报,此次违规的银行包括工行1家分行4家支行、建行3家支行等,企业违规违法行为包括银行未严格审核结汇凭证,为房地产公司办理资本结汇,以及以备用金名义为房地产公司办理资本金结汇等行为,违反资本金结汇管理有关规定。
外汇局曾于10月28日首次通报了打击热钱的成果,外汇局称,目前已查实各类外汇违规案件197起,累计涉案金额73.4亿美元。
今年2月起,外汇局开始在部分外汇业务量较大的省市组织开展了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加强对无真实贸易或投资背景违规跨境流动资金的打击。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短期外债超指标,违规办理资本金结汇、个人结售汇、经常项目及资本项目资金收付业务,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办理代客业务时未认真履行真实性审核等。
外汇局强调,将加强对银行外汇业务的监管,不断提升外汇检查手段,提高效率,依法严厉打击“热钱”跨境流动,促进涉外经济金融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