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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31日 09: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12月28日,刘敬文和两位同事提前约3小时到达北京首都机场欲乘坐深圳航空的飞机返回深圳。3人怎么也没想到,由于这两名同事是残疾人,且其中一人 “一步都不能走”,被深航建议“改签别的航班”。
事情发生后,深航面临了众多的指责声。《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12月30日)了解到,刘敬文等人目前正在寻求司法途径解决此问题。而在索赔数目上,刘敬文称,当事人目前打算索赔上千万元。
残疾人士被迫签“免责”条款
“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刘敬文说,12月26日他与同事郑卫宁、刘海军从深圳乘机前往北京,同以往一样,当时只需填写《特殊旅客申请表》,并被安排更换小轮椅,之后顺利乘机。然而,仅仅两天后,规则似乎就不一样了。28日,他们在首都机场的深航柜台被告知,“如果残疾人一步都不能走的话,请改签别的航班”,理由是在飞机遇难的时候,残疾人无法撤离。刘敬文回忆,当时3人马上抗议,但深航一名叫张岩的经理称“这是公司规定,你们要投诉就去投诉”。迫于无奈,3人签了一份大意为“如果出了事故,深航不承担责任”的免责条款,方得以登机。
从目前国内相关法规来看,《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有规定要求,“无成人陪伴儿童、病残旅客、孕妇、盲人、聋人或犯人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承运人(航空公司)规定的条件下经承运人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作出安排后方予载运。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不予承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能乘机的旅客,承运人有权拒绝其乘机,已购客票按自愿退票处理。”
刘敬文对深航的做法表示难以理解,“联合国公约就说必须保证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使用交通工具”,而且“我们以前飞过很多次,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情”。
据了解,对于不便行走的残疾人,国内航空公司多提供特殊的小轮椅以方便其登机。而在类似的服务上,国外的航空公司更为周到。刘敬文说,他与这两位同事曾经乘坐的两家国外航空公司甚至有专人为残疾人服务。
巨额索赔难有法律依据
对此类纠纷,去年实行的《残疾人航空运输办法(试行)》有规定,“当承运人因安全等原因拒绝为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人提供运输时,应向其说明拒绝的理由。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人要求提供书面解释的,承运人应在拒绝运输之后10日内提供。”
刘敬文说,深圳航空未再就此事与他们进行接触。昨天记者致电深圳航空询问该公司对此事的回应时,对方称将寻找相关人员进行答复。但截至发稿,深航仍未作出答复。
刘敬文目前在其微博上更新此事的动态。著名运动员桑兰在其微博跟帖指深航 “严重侵害了残障人士的合法登机的权益,请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解释拒载理由,如因机场柜台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必须公开道歉”。
刘敬文告诉记者,他们目前已正式寻求法律援助,并可能在近期正式起诉深航。对于具体的索赔金额,刘敬文称要索赔千万元以上,但具体数字将在与律师商讨后确定。
尽管认为深航拒载残疾人无法可依,广东源浩律师所律师徐玉发仍然认为,刘敬文的千万元索赔“太离谱了,没有法律根据”。徐玉发分析,类似情况一般是要求赔礼道歉及象征性赔偿损失,同时,损失只能按照直接损失而不能按照间接损失进行计算,“直接损失只能以耽误几个小时来计算”。而在精神损失方面,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是最高一般不得超过5万元,“精神损失包括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登报道歉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