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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4日 08:5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早报
2011年元旦假期平静过去,“房地产税1月1日试点”的预期并没有兑现。
最新一期新世纪周刊发表题为《房产税改革中央地方现分歧》的文章称,当重庆和上海将房产税试点的申请提交国务院,现实的矛盾和冲突便浮出水面。“对很多重大问题,各方存在很大分歧。”文章引用一位接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专家表示,房产税可能比设想的要慢,遇到的实际问题,也比想象复杂得多。
沪版房产税方案有四五个
上海房产税试点将于2011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传言,在2010年的最后一个月直接影响了上海楼市的成交。按照一份所谓“上海细则”:若新增购房,对每户名下超出200平方米的部分房产面积进行征收。
2010年12月最后几天,上海房地产成交井喷,一反常态。不少楼盘销售和中介人员以房产税出台为卖点,“劝导”客户买房。
佑威房地产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0年12月27-29日三天,上海成交的20万平方米商品住宅的均价已高达27513元/平方米。对此,有业内人士分析,不仅是一手房成交在年末翘尾,二手房交易在12月底也面临井喷,很多购房者赶在12月最后一天过户。
但是,房产税再次和市场开了一个“玩笑”。截至2011年1月3日,房产税并没有如期而至。
对此,有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人士透露,上海上报给中央的房产税细则有4-5个之多,究竟最终获批的是哪一套,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意见存在分歧,这或许是导致上海版房产税迟到的原因。
有声音称,早则2011年第一季度上海或重庆极有可能率先进行试点征收。
地方试点或缓出
上海版细则爽约的同时,一位关注重庆“高端房产税”的人士分析指出,全国“两会”(2011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分别于3月3日和5日召开)之前,重庆出台房产税方案的可能性同样不大。
前述新世纪周刊文章提到,一位财税专家表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改革已达成共识,不只是取消1986年《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的免税优惠,而是要在不动产保有环节,将现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整合为全新的房地产税,同步出台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而从目前已经“曝光”的多个方案来看,无论是重庆版本,还是上海版本,两个城市的方案都是修改现行房产税,将已有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扩展到居民自住房屋,这与两部委的思路并不一致。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认为,试点地区的税率、免征额、税收优惠等可以有所不同,但税制的整体框架应该统一。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起草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工作也在进行,立法思路即是以整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为前提。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官方对房产税的表态悄然发生了变化。2010年10月27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其中涉及房产税的表述是“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这与2010年9月29日“国五条”出台时提出的“加快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推广到全国”,明显不同。
中央与地方的博弈
此外,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对新世纪周刊表示,土地、房产都是不断升值的,房产税对地方政府是一个稳定的不断增长的收入来源,长远看这个方向并没错。但是,这一税种涉及到千家万户,有地方政府担心,先行试点会导致市民的抵触。
事实上,从2010年上半年以来,中央政府开始刻意弱化公众用税收调控房价的期望,开始强调房地产税并非针对房地产市场,而是完善税制改革,为地方提供稳定的财源。
1994年实行中央地方分税制后,优质税源基本划归中央,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的划分中也是中央占大头。地方政府有权决定是否征收的只有筵席税和屠宰税,但地方早已停征筵席税,屠宰税也鲜有地方征收。
目前,中央政府财力雄厚,而基层地方政府税收日渐萎缩,不得不走向依赖土地出让的“土地财政”,由此产生种种弊端,被外界诟病和抨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地方税收体系改革,在西部需要资源税,东部地区则需要房产税,并使之成为地方税体系的支柱之一。
目前,房产税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比较低。2009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920.97亿元,房产税完成803.64亿元,两个税种合计占地方本级收入的比重仅5.3%。
新世纪周刊称,中央政府旨在为地方提供稳定财源的房产税,并未受到地方政府的青睐,经过这几年房价飙涨,多数城市政府官员已难以接受房价下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除重庆、上海申请试点,更多的城市对居民住房征税持谨慎态度。举例而言,杭州市已对所有房产进行了评估,基本具备了征税条件。但杭州市政府担心开征房地产税会对当地楼市产生较大冲击,对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多有犹豫。
有财税专家建议,对居民保有环节征税,必须同时降低政府对土地出让的依赖,并大幅清理各项收费,降低交易环节税收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