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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家乐福6000多名职工工资12年原地踏步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9日 1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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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打细算的家乐福。(资料图)

  记者经过深入调查发现,家乐福上海20家门店6000多名一线职工的收入长期徘徊在全市最低工资线。数据显示,从1998年至今,家乐福上海职工的实际月收入增长了不到50元,而这期间上海的最低工资翻了3.45倍,上海人均GDP至少翻了3.09倍。

  可见,家乐福职工的工资表面上看似“原地踏步”,实际却在“逐年退步”。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家每年都在迅速扩张的超级零售企业,这家来自崇尚“自由、平等、博爱”又高度重视劳动者权益国家的世界500强企业,却一再拒绝企业工会提出的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

  而且,更加令人遗憾的是,目前没有一条刚性的法律条款可以把家乐福老板拉回到谈判桌前,来进行劳资间理性的集体工资协商。

  店员周志坚

  这点收入如何养家

  为省钱深夜步行10公里回家 生活常靠八旬老母接济

  家乐福每月一次的盘点结束后,都要将近凌晨3点。营业员周志坚走出门店,看见一排出租车停在路边,却从没想过要去扬招,而是竖起衣领,手插口袋,拖着连续工作了20个小时的疲惫身体,在寒风中步行10公里回家。

  “我难道就不想打的回家吗?可这笔开销至少要50元啊。”52岁的周志坚在武宁店工作了12年。12年前,武宁店一线员工的工资是1075.7元,很吸引人。然而那么多年了,他的工资却只涨了49.1元,如今每月1124.8元,日子过得一年不如一年。

  作为店里的元老,周志坚没有一分钱的工龄工资,他的工资和刚刚进入该店的职工一样多。“公司对我们这些老家伙没有感情,那么多年在这里工作,等于白干了。”

  周志坚几年前离异,儿子今年又患上了难以治愈的慢性病,年纪轻轻就不得不待业在家。

  一家子每月的经济来源就只有周志坚1124.8元的工资,人均560多元,每日消费不能超过18元。

  他向记者算起了自己的“财务账”:工作日,上下班来回路费4元,早餐3元,午餐和晚餐各5元,抽烟3元,一天消费20元;休息日,睡到11点起床,省掉一顿早餐,午餐在楼下面馆吃一碗面,咸菜加辣酱,6元,晚餐到80岁的老母亲“蹭一顿”,回来路上给儿子买15元面包,当天烟资3元。在这样做一休一的状态下,周志坚每两天消费44元,每月消费660元。

  “家里的水电煤加起来不到100块,但对我来说也是不小的开支,母亲见我困难,每月帮我承担了水电煤。”周志坚说,母亲每月退休金2000多元,几乎是他工作所得的一倍。

  1998年进入家乐福时,周志坚每月1000多元的工资在上海滩还算不错,接近于当时本市最低工资标准325元的3倍。而如今上海最低工资早已涨到了1120元,按照当年的比率,家乐福一线员工收入应当在3000元左右,但实际情况却是,周志坚的收入仅比上海最低工资多出4. 8元。

  “去年我找门店领导反映工资问题,得到的答复是:这不是他们可以改变的,家乐福全上海职工都是统一价。”之后,他就再也没敢提涨工资这件事。据周志坚说,家乐福每位职工生日时可以领到25元现金,每年中秋、春节两次领到面值200元的礼券,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现金福利。

  周志坚现在只希望儿子可以去早点申领失业金,虽然每月只有400多元,但多少可以补贴家用。

  保安张淮安

  一人须打两份工 妻子骑车3公里到郊区买菜

  张淮安骑着一辆肯德基快餐店的外卖车,在上海阴冷的“三九天”里走街串巷。虽然送的是肯德基套餐,但张淮安却不是肯德基的员工,他的主要职业是家乐福南方店的保安。

  在家乐福上海所有门店,一线保安的收入均为1550元,扣除“四金”,到手收入为1165元。比上海最低工资高了45元。因为收入太低,做一休一的张淮安又做起了送外卖的兼职,这样可以额外赚到1000元。张淮安说,其实给肯德基送外卖的收入更高,因为工作时间仅5至6个小时,而家乐福的上班时间则要15至16个小时。

  张淮安妻子身体较差,长期失业,孩子今年5岁,全家的经济重担都在他一人身上。一家三口如今栖身在闵行区城郊结合部的老房子里,面积不到10个平方,放下床就放不下桌子了。在等待拆迁的日子里,张淮安的妻子只能把锅碗瓢盆放在门外,吃饭都要在门外。

  由于1165元的收入仅仅能够解决一家三口的伙食,而且还需要妻子骑3公里车到更偏远的郊区去买菜。于是,送外卖这份兼职就成了张淮安一家每月生活资金链的重要一环,缺了它,生活就难过了。

  在家乐福工作5年,对于低收入,张淮安虽然心里不乐意,但嘴上从来没抱怨过,因为做了十年的老员工和他的收入一样低,他不好意思抱怨。

  现在最令张淮安担心的就是万一肯德基不再雇用他,“没了这1000元,你让我怎么活啊?”张淮安苦笑着埋下了头。

  工资低飞,谁的乐趣

  原门店人力资源经理披露

  七成员工徘徊在最低工资线 用电脑程序严防工资跌破最低线受罚

  近年来家乐福在员工收入上采取的思路就是紧贴上海最低工资线“低飞”。这种低飞的“乐趣”显然是建立在员工工资长时间得不到增长的痛苦上的。

  “从1998年至2009年,家乐福11年间薪水不增反降,直到2010年上海最低工资标准大幅提升后,职工收入才略高于1998年的水平。”张丽萍在家乐福工作了11年,从1997年至2008年,前后在6家门店担任过人力资源经理。她每月的工作就是为一线职工测算工资,对家乐福十几年来职工工资变化情况、职工人员流动情况可谓了如指掌。

  1998年上海家乐福职工最低税前工资是1150元,扣除社会保险金74.23元,员工实际到手1075.77元。其员工收入不仅超过当年上海平均工资1005元,还超过了许多大型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那时候进家乐福是要开后门的。”

  但之后,家乐福职工收入就开始逐年下降。

  2006年,家乐福员工的税前最低收入降低到1100,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金增加到241.38元,因此员工到手实际收入仅为858.62元,比1998年少了217.15元。当年上海的最低工资是690元,平均工资是2235元。

  2007年9月1日,上海最低工资上调到840元,家乐福逆势而行,在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金增加到266.11元后,依然维持前一年的税前工资,使得员工实际到手工资比前一年下降了24.73元,仅为833.89元,比最低工资还要少6.11元。

  为了避免触犯法律的风险,家乐福在电脑计算职工工资时安装了一个程序,如果职工工资不到市最低工资,就自动采用最低工资。这个程序在日后家乐福制定职工工资时发挥了“托底”的重要作用。

  2008年和2009年,家乐福“严格遵守”中国法律,将公司员工最低工资牢牢定格在上海工资最低标准960元上。而2009年上海市的平均工资已经涨到3292元。

  从1998年的1075.77元,到2009年的960元,家乐福11年间职工工资不增反降。2010年,上海大幅提升最低工资线,家乐福根据测算,最终将职工实际到手收入定格在1124.8元,这才终于重新回到1998年的工资水准。

  根据张丽萍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在家乐福上海20家门店中,领着最低工资的职工多为营业员(又称理货员),这些员工数量占全体员工数量的30%。另外,保安和收银员的数量占全体员工数量的40%,他们每月的实际收入也仅为1160元左右。

  由此可以得出,家乐福目前近七成员工的收入徘徊在最低工资线上。

  职工离职率一度高达108.5% 多家门店深陷“用工荒”

  “家乐福的用工荒已经非常严重了,薪水这么低,他们已经很难招到人了。”在张丽萍提供的这份数据中,记者看到,从2006年至2009年,家乐福“店均人数”逐年下降,从400多人降低至300多人,以该店在全市15家门店的折中数量计算,每年要流失员工600多人。

  2006年上海家乐福职工离职率匪夷所思地高达102%,2007年更是高达108.5%。许多人只做了几个月、甚至几天就走了,收入实在太低了。

  用工荒发生后,家乐福如何弥补劳动力的空缺呢?张丽萍告诉记者,家乐福开始将大量工作交给促销员,让这些供应商派来的员工为他们打工。

  比如,原本卖电水壶的促销员被要求“顺便”卖一下电风扇,这让许多促销员反感,一来工作量增加却又不增加一分钱,二来自己不懂电风扇功能,回答顾客问题力不从心。不过,促销员最终只能被迫接受,因为家乐福在供应商面前一贯强势。

  时间一长,家乐福管理层发现,促销员并没有想象中“得力”,他们只卖自己厂方的产品,其他产品卖起来并不上心。于是为了便于管理,家乐福部分门店试图把“做一休一”工作制改成“做五休二”工作制,增加促销员的归属感。2009年,家乐福古北店率先推行这一制度,结果遭到促销员集体“罢工”,该方案最终没有全员推广。

  其实,家乐福比谁都知道,他们的工资是没有任何吸引力的。

  2010年12月底家乐福虹口店开张,这是该公司在上海的第20家门店。虹口新店开张后,遇到的最棘手的问题便是用工荒。记者在网上搜索“家乐福虹口店”,跳出来的前两条信息便是:“家乐福虹口店急招保安”、“家乐福虹口店急招营业员”。同时,家乐福其他门店招聘信息也紧随其后。据了解,为了确保虹口店的正常运营,家乐福已从其他门店紧急调员支援,但其他门店也面临用工荒,目前可谓左支右绌。

  (应当事人要求,本版家乐福员工姓名均为化名,所在门店名称都有改动)

  加薪福音迟迟等不来

  工会一谈涨工资,法国老板起身就走 工资集体协商数次交涉无果

  2008年1月1日,《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正式实施。当时,家乐福许多员工以为,这部《条例》将会为自己增加工资带来底气。然而,他们并没有等到这样的好消息。

  根据《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下列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与本企业职工一方进行集体协商后确定:(一)劳动报酬;(二)工作时间;(三)休息休假;(四)劳动安全卫生;(五)保险福利;(六)职工培训;(七)劳动纪律;(八)劳动定额;(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企业应当就职工工资水平、工资调整机制与本企业职工一方进行集体协商。“

  记者从上海市总工会获悉,2008年,家乐福工会在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部的指导下,开始着手与资方进行集体合同协商,家乐福工会直接向华东区区长发出邀约,在当时轰轰烈烈的舆论压力下,法国老板终于同意进行协商。

  第一次协商后,工会干部们感觉,法国老板始终纠缠于“集体协商制度”本身的合法性,对于工资底线、工作时间、基本福利只字未提。

  第二次协商和第三次协商,法国老板都带了两名律师出席,而且每次都要和工会干部就协商制度本身纠缠不清,市总工会法律部一位参与协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简直就是胡搅蛮缠,我一看便知道,他们根本不想和工会谈,只是拖延应付。”

  2008年最后一次协商会议上,家乐福工会采取“直奔主题”的谈判方式,提出要增长一线职工收入,增长幅度不低于8%。没想到,受家乐福华东区区长委托前来开会的家乐福上海区区长(皆为法国人)直接起身离席,再也没有回来。把工会方的谈判人员“晾”在一边。

  协商在一瞬间无疾而终。家乐福工会之前准备的所有关于职工收入的建议都被憋在工会干部们的肚子里。

  前去指导谈判的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部工作人员失望至极:“我们当时觉得,法国老板既然答应参加协商会议,应该是怀有诚意的,但没想到,他仅仅是坐在那里,走了个过场,摆了个POSE。”

  2009年,由于金融危机影响全球,家乐福工会暂缓了与资方的协商。2010年,家乐福工会以非正式的形式与资方接触,试图打破冰封格局。然而在非正式接触中,资方对工资问题的强硬立场依然没有丝毫松动的迹象。(王业斐)

  短评

  家乐福的面包还是12年前的那个价吗?

  CarrefourChina给自己起了一个十分有中国味的名字———“家乐福”。

  家乐福应该知道“养家的责任,工作的快乐,生活的幸福”对中国员工的重要性。然而在其企业经营行为里,你却未必能找到这样的解读。

  当一名员工为家乐福辛勤工作12年而自己的工资却在“原地踏步”,我不知道他是否还能够承担得起养家的重任?他对工作还有什么乐趣?他对幸福还有什么期盼?但我知道,家乐福如今的面包肯定不再是12年前的那个价了。

  现实的情况是,许多员工选择了“用脚说话”,家乐福的员工离职率连续两年超过100%,至今深陷“用工荒”。

  然而,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家乐福仍强硬拒绝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为什么家乐福在美国、在法国本土都是关爱员工、遵纪守法的典范,来到中国就变了一副“面孔”呢?

  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的集体协商制度缺乏应有的“刚性”。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但这两项均属部门规章,在立法上处于较低层次。在内容上,法律法规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规定,多以“可以”、“应当”等字眼来约束企业,而不是“必须”。这就使得工会组织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时常常感到“理不直、气不壮”。

  1793年,法国大革命时的领袖人物罗伯斯庇尔提出了著名言论:“社会的目的就是共同的幸福”。

  现在要让家乐福们坐下来进行“共同的幸福”谈判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等待它的良心发现,等待它“企业社会责任”的自我提高;要么是让我们的法律条款尽快“硬起来”。(何文庆)

  稿件来源: 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