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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严查问题火锅底料 添加罂粟壳将遭受重罚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2日 07: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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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餐馆使用来源不明、标示不清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制作火锅底料,引起媒体和社会广泛关注。记者昨天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食品监管部门严查这种问题火锅底料等食品添加剂,严打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虚假标注和虚假宣传等。

  据了解,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部门近日针对问题火锅底料等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从生产、经营和使用等环节,对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进行专项检查。

  生产环节重点检查企业使用的原料、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有关标签标识要求,标签标识内容是否完整、清楚、明显等。经营环节重点检查商家是否违规经营,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是否符合规定,复合食品添加剂是否在标签和说明书中标识各单一食品添加剂品种的通用名称以及含量等。使用环节重点检查商家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等。

  据了解,有关部门将督促生产企业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进行标识标注,调味料标签要载明名称、规格、净含量、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等。除了上述这些内容,添加剂标签还必须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以及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等。

  通知要求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严打调味料和添加剂标签标识虚假标注,对标签标识不规范或虚假宣传的问题产品,将及时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有关部门将督促餐馆建立健全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调味料和添加剂,对采购的调味料和添加剂要专项登记,统一存放,严格领用,并按照有效期使用。餐馆自行配制调味料的,其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有合法进货渠道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

  对于在食品调味料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其他非食用物质,以及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涉嫌造假、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将从严、从重、从快处罚。4部门还要求食品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食品行业协会将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纳入信用体系,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和信用奖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