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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上市中国公司频遭集体诉讼 股价大幅下挫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4日 08:0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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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地时间2月11日,美国K ahnSw ick & Foti,L L C (以下简称K SF)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小查尔斯·福提以及K SF发出联合公告,提醒近期购买中国高速频道股票的投资者,有权加入对中国高速频道财务欺诈案件的集体诉讼,并可依相关法规提出索赔。此外,另有四家美国律师事务所也已对外发出类似公告,号召更多已购买中国高速频道股票的投资者加入集体诉讼。

  记者调查发现,今年春节前后,麦考林、中国阀门、艾瑞泰克、学而思、蓝汛等中国公司也因信息披露不当遭到多家美国研究机构和律师事务所质疑,并造成股价大幅下挫。

  中国高速频道是一家利用城际公交车载电视为媒体的广告公司,2010年6月3日转板至纳斯达克交易。春节前夕,M uddy W aters、Citron Research等研究机构以及H olzer& Fistel,LLC等律师事务所,质疑中国高速频道存在财务造假嫌疑,故意制造营收和利润虚高假象,以便管理层大幅获利;并称中国高速频道向相关机构呈递的文件不透明,其公布的经营数据并不能反映其公司经营现状。随后,上述五家美国律师事务所以“存在财务造假嫌疑”为名,对中国高速频道提出集体诉讼。据美国媒体估算,针对中国高速频道的集体诉讼涉及的索赔金额可能超过百万美元,并可能随着参与集体诉讼人数的增加而持续攀升。

  受此影响,中国高速频道美股价格近期大幅下挫。当地时间2月11日 ,中 国 高 速 频 道 股 价 再 度 暴 跌10.98%,报收11.92美元/股。而在春节期间,中国高速频道的股价累计跌幅超过了30%。目前,中国高速频道股价已从今年1月下旬高点的23.97美元/股跌至目前的11.92美元/股,累计跌幅达50.27%

  当地时间2月7日,中国高速频道针对外界质疑发布《致股东的一封信》,称外界质疑有严重的失实,是某些做空者含沙射影误导投资者。

  但关于“中国高速频道实际盈利能力”、“是否是交通部唯一指定的车载视频媒体”、“福建分众是否是中国高速频道在华唯一实体子公司”,以及“在华签约车辆总数、车载L C D数量、市场规模”等关键问题,美方质疑机构认为,中国高速频道并未提供正面说明和有力的反驳证据,因此仍存在财务造假嫌疑。

  美国机构C itronR esearch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电子邮件采访时表示,中国高速频道的盈利能力是最大疑问。中国高速频道最多有6万块车载屏幕,而业界龙头华视传媒则有约12万块车载屏幕。2010年第二财季,华视传媒营收为3100万美元,而中国高速频道营收高达5300万美元。经计算中国高速频道每块屏幕平均收入是华视传媒的3.5倍。华视传媒市场主要是在北京等核心城市里的公交车上,而中国高速频道主要市场是在中国二三线城市,能取得如此骄人的业绩让人匪夷所思。

  一位长期从事海外资本市场法律业务咨询的律师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中国高速频道目前的困境,和之前沸沸扬扬的“麦考林涉嫌财务欺诈被集体诉讼”事件有很多相似之处。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的相关法规,赴美上市企业必须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这要求企业不仅要及时披露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还要“透明”地披露,提供真实、有效、可以核实的信息和数据,以便让投资者清晰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和各项状况。中国高速频道要摆脱目前的窘境,必须尽快拿出有说服力的数据或证据,来澄清自己。否则不但不会打消外界的质疑,还有可能败诉,甚至遭到美国证券监管部门的进一步调查。

  纽约证券交易所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杨戈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介绍,美国市场是以信息披露为原则的监管,很多信息SEC和交易所并不对其本身好坏作出评价,而是交给市场和投资者来判断,但SEC和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对这些信息进行披露。因此,中国企业一定要按相关法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如果企业尽到信息披露的责任,即使遭投资者控告,也不会败诉;但如果被发现信息披露存在问题,与真实情况不符,企业败诉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伦敦花旗银行分析师梁嘉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介绍,美国股市对上市公司在财务制度、法务制度,以及公司章程上,和其他地区有一定的差异,这主要是因为美国股市是面向全球投资者的开放市场,为确保不同地区投资者的投资安全,要求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尽可能透明,并可以进行核实。

  对于目前赴美上市的中国公司的种种乱象,梁嘉表示,作为在美国股市上市的中国公司,除了达到融资目的外,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公司还是投资工具,对投资者负有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应该遵守美国股市的各项制度,除了尽快改正“信息披露”的通病外,还应积极按照相关要求改造公司制度和经营行为,从“中国公司”转变成面向全球投资者的公众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