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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黄金回购打破门户限制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2日 10: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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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以往商业银行回购黄金只认“自家品牌”的“门户”限制将被打破,今后,市民从各种渠道购买的足金、黄金都可以实现快捷“变现”。工商银行日前开办了贵金属销售回购中心,该中心的回购范围从原有的工行品牌投资金条扩展到所有的足金(即黄金成色为99%)及以上的黄金产品,打通了黄金产品从投资到变现的全部流动环节。  工行贵金属销售回购中心人士表示,该回购中心仅对成色在99%及以上的黄金进行回购。可以回购的黄金产品包括工行品牌的黄金产品,工行代销的黄金产品,其他商业银行、黄金企业发行的投资类黄金产品以及首饰类、摆件类等足金及以上黄金制品。

  不过,记者也注意到,该中心在回购时,对工行自有品牌的黄金产品和非工行品牌的回购手续费存在明显差异。其中,工行销售的黄金产品回购手续费为每克3元,非工行品牌产品则需收取每克10元的回购业务手续费。而黄金卖场、商业银行、典当行在回购黄金时,所收取的手续费通常都在2-3元/克。即便如此,市民张先生仍对这种回购途径表示出兴趣。“家里的旧黄金首饰想出手,却发现找不到当初的购买发票了,金店、典当行都不收。”

  近年来黄金投资愈加火爆,许多投资者都将购买实物黄金作为保值增值的首选。但黄金回购渠道窄、变现难的问题也难住了不少投资者。据记者调查,一般黄金卖场销售的实物黄金可以直接在同一卖场进行回购,但是投资者必须持销售发票、金条到原购买地点进行变现;典当行需要客户提供身份证明和当物的来源证明;商业银行通常只对本行销售的金条进行回购,且购买凭证、票据等资料必须齐全。部分银行只对该行代保管的金条进行回购,对于客户已提取的金条不予回购。还有一些银行对有明显损毁的金条不予回购。至于回购手续费,黄金卖场、商业银行、典当行基本一致,一般都是标准金价扣去2-3元/克。

  在现实中,由于年代久远或保管不善,许多需要将黄金变现的市民都找不到当时的购买发票,只能去路边的“收金野店”。北京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吕随启表示,市民在个体金店出售黄金通常都会被“宰”一刀,一些金店会在回收重量上克扣顾客,而且定价也有很大随意性。

  工行北京市分行相关人士表示,由于贵金属销售回购中心回购区配备了专业的检测设备及人员,即便客户购买时的凭证、小票、产品证书等相关证明丢失,只要通过检验就能回购。因此检测的成本高,回购手续费也相应提高。黄金产品通过检测后,客户的回购资金将实时到账。

  “投资者需注意的是,金饰等产品只能采用破坏性检测手段检验,一旦黄金成色不足,客户只能收回熔后的黄金产品,无法还原至检验前的形状。”该人士说道。

  吕随启表示,目前黄金市场的流动性太小,而交易费用过高,已经不适应居民日益高涨的黄金投资需求,未来应当有更多的商业银行开设此类贵金属销售回购中心。随着竞争者的不断加入,银行在回购非自身品牌的金饰、金条时收取的回购手续费也有望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