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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正式实施离岛退税政策试点 |
1月1日起执行离境退税政策试点 |
适用对象及条件 |
政策适用对象 |
年满18周岁、乘飞机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
境外旅客 |
政策适用条件(需同时符合) |
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有效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 |
购物金额达到起退点 |
免税购物次数、金额、数量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并按规定取得购物凭证。 |
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
由旅客本人乘机随身携运离岛。 |
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运出境 |
离岛免税店、免税商品品种、免税税种 |
离岛免税店 |
离岛免税店是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 |
退税定点商店 |
免税商品品种 |
首饰、工艺品、手表、香水等18种商品。 |
国家允许携带出境并享受退税政策的个人生活物品,但食品、饮料、水果、烟、酒、汽车、摩托车等不包括在内。 |
免税税种 |
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
离境退税税种为增值税,退税率统一为11%。 |
免税购物离岛次数、金额、数量 |
离岛次数 |
非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2次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1次。 |
起退点暂定为800元人民币 |
离岛金额、数量 |
离岛旅客(包括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金额暂定为人民币5000元以内(含5000元),即单价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免税商品,每人每次累计购买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
离岛免税政策实施流程 |
流程 |
离岛免税店进口免税商品,离岛旅客在店内选购付款,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旅客在机场隔离区提货并乘机携运离岛等环节。 |
离境退税政策的基本流程包括购物申请退税、海关验核确认、代理机构退税和集中退税结算四个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