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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调控,北京第一个喊“降”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30日 11:5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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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各地纷纷出台房价调控目标

  据新华社

  北京市昨晚公布该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通知,通知称:要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2010年相比稳中有降。

  距“国八条”规定的“大限”只有两三天,目前仅有40余个城市公布了年度“限价令”,目前只有北京明确指出要下调房价。

  北京出台国内最严房价控制目标

  “降”字终于在楼市调控中出现了。北京市政府29日晚间公布了今年新建普通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明确指出今年北京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去年相比稳中有降。这显示出北京市政府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的决心。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务院要求,经北京市政府研究,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后确定,北京市新建普通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是: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去年相比稳中有降。

  北京易居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牟增彬表示,这是目前国内出台的最严的房价控制目标,彰显了北京市控制高房价的决心和信心。

  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今年北京市将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规模,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20万套以上,竣工保障性住房10万套,并且优先重点保障廉租家庭;大力发展公租房,今年筹集公租房房源6万套以上,通过廉租房和公租房,争取逐步覆盖各类保障家庭。

  北京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志介绍,控制房价稳中有降的目标涉及“稳”和“降”两个方面。“稳”主要是要将价格稳定在去年的水平,措施主要是保供应,今年住房用地供应中,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70%,并且推行“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抑制居住用地价格的非理性上涨。在“降”方面,将严格执行限购、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等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对去年以来价格过高或上涨过快的区域和项目,将严格调控,促使价格回落到合理区间。

  “控制目标”成“上涨目标” 效果打折

  但记者跟踪另外40多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没有发现一个“降”字。这些城市普遍“描述”了允许房价上涨的区间,涨幅大都在10%左右。

  西安市3月22日出台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增长幅度不高于当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而西安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目标是15%。

  这样的“限价令”让本想买房的西安市民王苏磊感到失望:调控政策怎么能成为地方房价上涨的“合理依据”?这不等于默许今年房价上涨15%?

  对此,西安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有人误读西安房价涨幅控制目标为15%,政府公布的内容中并未这样明确表述。”

  对部分城市还没公布“控制目标”,一些市民向记者表示不能理解:“这让人怀疑部分地方缺乏调控房价的诚意。希望其中不要有太多猫腻。”

  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说:“一线城市由于评估过程很复杂,考虑因素多,因此谨慎地作出判断,靠后公布可以理解。”

  但他同时表示,不排除一些地方选择参照系时避重就轻、目标过于宽松的做法。“若一些地方房价水平已较高,仍然制定了太过宽松的目标,则不利于地产市场调控;有些地方政府担心被问责,定出高目标,这种心理也是不可取的。”

  记者发现,已经公布“控制目标”的部分城市,今年以来房价已有较大涨幅。以沈阳为例,今年前两个月均价比去年全年水平增长10.6%。

  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马光远表示,本是“控制目标”,却成为“涨价标准”,且各地制定目标只有上限,没有下限,这会加剧市场上关于房价持续上涨的预期,让“国八条”的调控效果一定程度上打了折扣。

  “限价”标准怎能缺“居民住房支付能力”

  “国八条”提出,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确定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但记者发现,已出台“控制目标”的地方,大多参照了前两项标准,鲜有以“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为参照。

  对此,西安市民黄女士很纳闷:三大标准中,为何独缺“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是一些地方“选择性遗漏”?还是居民支付能力无足轻重?

  对此,一些专家和地方官员各执己见。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海今年控制目标中,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提高居民保障水平,这都是提高居民支付能力的关键环节。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则表示,GDP和收入增长是现成的量化指标。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却不好衡量,需要动用许多资源、建立衡量标准体系。

  关注各地出台的房价“控制目标”还发现,各地采用的基数不同。如合肥、上海等地的控制目标以“新建住房”价格为基准,而兰州、银川等地则以“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为基准。

  “以新建住房价格为基准的计算方式包括保障房在内。而保障房价格很低,能够拉低住房整体价格水平。这意味着商品房的涨价空间就会大幅增加。政府控制房价的绩效就失去了意义。”陈国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