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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30日 11: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
摘 要:
按照新“国八条”的要求,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都应该成为控制房价的参照,但现有的各地目标普遍与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挂钩,却独独缺失了对于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参考。
事件背景:
新一轮楼市调控正式开启。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公布八条最新楼市调控政策,“新国八条”使得第三次调控最终浮出水面,其中房贷方面,二套房贷首付提至六成,限购令也推向了全国执行,可谓最严厉房地产调控政策。
本周四将成为各地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公布截止日。众多一线城市目前依然“按兵不动”,而一些城市已经出台的控制目标则颇为外界所诟病。一些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更是表达了相关目标可能变质为“数字游戏”的担忧。(3月28日 《第一财经日报》)
大限将至,包括京、沪、穗、深四大一线城市在内的全国多数城市仍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据公开披露的信息,目前共有超过50个城市公布了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且其中多数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与当地GDP增速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挂钩。这些已经出台房价控制目标剑指房价上涨幅度,只字未提降低房价。因此,倍受民意诟病也就情有可原。
楼市调控目标出台得如此不爽快,很有“挤牙膏”的意味。此般诡异,似乎释放出不少负面信号:比如一旦每个城市都将调控目标确定在涨幅的10%左右,必然会通过舆论造势、形成一种房价要上涨的心理预期,或会逆转本来已经出现的房价步入稳定或下跌的态势;比如楼市调控目标在“涨幅”上下功夫,且出台得如此晃晃悠悠,既可见背后利益角力之复杂,也容易令公众不自觉地放大调控目标的弹性,将地方目标误解为“不得已之举”,从而对政策的执行难有信心。
对于调控目标,公众的纠结不难理解。从市场的逻辑看,政府的确只能调控涨幅,直接盯着价格下跌的思路固然容易赢得“满堂彩”,却不合理——因为靠打压催冷楼市终究治标不治本,若不能抑制不合理需求、增加供给总量、改善供应结构、规范租售市场,房价迟早还会在打压后“铩羽归来”。有两点是肯定的:一是宏调政策在收紧,譬如继上周国家发改委宣布,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价”后,北京又发布公告称,26日起开始实行大幅提高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新政策,由此前的1%至2%,提高到2%至5%;二是更核心的资金链在收缩,W IN D的统计数据显示,按照申万一级行业分类,两市已有共计60家左右房地产类上市公司发布了2010年年报,年报显示,虽然利润增长整体仍然十分可观,但房地产上市公司资金链整体趋紧的迹象已经十分明显。
公众对于楼市调控目标,套用一句流行语就是“不看广告看疗效”。因为所谓涨幅调控,语义复杂、要素众多。譬如按照新“国八条”的要求,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都应该成为控制房价的参照,但现有的各地目标普遍与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挂钩,却独独缺失了对于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参考。再说,楼价的涨幅,作假起来就更容易了:只要不让主城区新盘上市,避避风头,大量郊区房、动迁房、保障房出来拉低价格,账面上自然天衣无缝——为了完成节能减排指标,拉闸限电的决心都有,何况是更为“敏感”的楼价呢?
楼市宏调是部大戏,主角也好、龙套也罢,说到底还是利益分配的调整,理顺楼市乱象,也许远在“楼价”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