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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商品不同超市身价悬殊 价差最多达50%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31日 09: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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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杭州3月30日电 (记者屈凌燕)柴、米、油、盐样样关乎民生,这些商品价格变动时刻牵动着百姓的心,可是您是否知道常去的那间超市所售的牛奶、大米和肉可能是全市最贵的?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日前公开各大超市部分商品的价格调查,结果显示,相同商品在不同超市价差居然高达50%。

  专家表示,虽然超市等零售终端是充分竞争的行业,但是由于活动范围的局限,老百姓自身无法去比对各大超市的商品价格,消保部门定期公布价格调查结果,能防止借口通货膨胀、利用信息不对称人为推高商品价格的行为。

  消保委“晒价格” 相同商品价差达50%

  近段时间,有消费者向浙江省消保委反映,有部分商家人为推高商品价格,以损害消费者利益为代价,获取不正当经营收入。

  消费者投诉情况是否属实?浙江省消保委依据消法赋予的职能,开展了“平准”民生商品价格调查监督活动。杭州的9家超市列入价格调查范围,分别是:欧尚大关店、沃尔玛东新园店、乐购德胜店、世纪联华华商店、世纪联华庆春店、家乐福超市涌金店、好又多量贩黄龙店、物美文一店、华润万家云河店。

  记者了解到,列入价格调查的商品都是民生必需品:大米、食用油、乳制品、调味品、肉五大类19个品种(同一品牌、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共计132件商品。消保委工作人员在同一时间段分赴各超市卖场,以消费者的身份进行调查采样。

  调查结果显示,19种商品中有7种存在10%以上的价差,最不起眼的小商品存在最大的价格差别,最典型的是调味类商品,250毫升双鱼米醋,欧尚大关店是0.80元,世纪联华庆春店、世纪联华华商店是1.20元,最高与最低售价差额为50%;454克太太乐鸡精,欧尚大关店是13.90元,世纪联华庆春店、世纪联华华商店是16.50元,最高与最低售价差额为18.7%,堪称“暴利”。

  浙江省消保委秘书长徐建明表示,这次调查证实了之前一些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有部分商家的确存在利用民生商品信息不对称,人为推高商品价格的行为,而且比较严重。

  给消费者一个透明的消费空间

  调查结束后,浙江省消保委通过315维权网站和各大媒体,公布了“平准”民生商品价格调查监督活动结果,曝光最高售价前三和最低售价前三的超市。

  “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到不同的超市买东西价格就相差这么大。”杭州市民姚师傅说,一直觉得超市价格最透明公开,现在看来以后还要货比三家才能下手。

  面对消保委公布的价格比对结果,超市方也有不同意见。杭州城西某超市客服部负责人表示,不同门店同种商品的价格确实会存在差异,因为区域不同,门店销售成本和面临的顾客也不一样,超市在商品定价上会有区域性调整。

  另外,某超市负责人对肉类价格对比提出“异议”,她表示,牛腩之类的鲜活商品价格是无法对比的,它会因为质量、品质等区别导致价格的变化。

  “尽管超市经营方各有各的原因,但是一些超市在调查商品中存在多种商品售价最高,无法合理解释,不得不让人质疑是否有暴利嫌疑。”徐建明表示,之所以对这些民生商品进行价格调查,是希望通过不断公布各类商品的信息与服务,方便消费者自行选择超市购买,通过消费者“用脚投票”来达到平抑物价的目的。

  杭州市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傅立群表示,价格比对信息的公布,最终是还消费者一个价格知情权和选择权,而透明公开的消费空间本该是商家对消费者的承诺。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工商局在今年“315”期间公布了“商场超市八种不规范行为”。在价格方面,曝光了“特价商品不便宜”“先涨价后打折虚造声势”“回笼资金、清仓甩卖”作幌子等价格不规范情况。

  畅通信息 引导企业合理定价

  记者了解到,杭州市物价局从2008年起已连续3年定期发布市区主要商品价格信息,列入价格公开的商品原则上是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副食品、日用消费品和耐用消费品。商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之后,不少商家十分关心本企业的商品价格在同行中的位置,有些企业在看到公开的信息之后主动调整本企业的定价策略,降低部分民生商品的价格,使老百姓得到实惠。

  据统计,2008年,在杭州市物价局列入公开的19家商家累计下调5190个品种规格的价格,平均降幅10.3%,直接降价金额4800多万元。2009年,商家又累计下调9340个品种规格的价格,降价金额达1.6亿元。2010年以来虽然物价总水平持续上行,通胀预期比较明显,但比价仍在继续发挥作用。

  徐建明表示,实施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公开制度,是对价格放开的商品实行调控监管的有效方式。通过政府在媒体上发布价格信息,并配以导向性分析建议,有利于遏制有些超市利用信息不对称推高物价的行为,也迫使这些商家降低商品价格,来平衡整个社会的物价水平。

  据悉,这类商品价格调查活动还将在浙江省内全面推进。例如,作为试点的绍兴市会定期在网站和媒体上公布各类商品的信息与服务。浙江省消保委和杭州市消保委将邀请百名消费维权义工,对杭城各大中型商场、超市每月开展一次商品和价格明察暗访,运用消费调查、对比实验、消费体验等方式,曝光商场、超市蓄意抬高商品价格、收银价高于标签价、随意涂改生产日期、旧货重新包装等诸多乱象。

  (屈凌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