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时评:抑制墓价也是一道重要的民生考题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7日 10:2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清明时节,舆论照例关注殡葬问题,今年的关注集中于墓地:墓地价格畸高,深圳一公墓墓价最低超过4万元/平方米,最高超过20万元/平方米,远高于当地房价;炒墓者众,济南等地出现抢购“活人墓”现象,其中不乏游资炒作;墓地紧俏,有传言称8年后上海将无墓可葬,相关部门回应称,上海的墓地还够使用20年;墓地使用年限掀起波澜,有报道称墓地使用期限为20年,民政部澄清说,20年只是一次性收取护墓费的最长时限,而墓地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或70年。(综合近日媒体报道)

  所有这些关注都指向一个共同问题:人们担心死不起、葬不起。这种担心并非多余,如果任由墓价疯涨,将来死者“居有其墓”可能会像现在生者“居有其屋”一样困难。房子是生者居住之所,墓地是死者“安身之所”,保证死者“居有其墓”与保证活人“居有其所”一样重要。现在的问题是,很多生者买不起房,很多死者住不起墓。问题的相同之处还在于,有人在炒房,有人在炒墓,房价有泡沫,墓价的泡沫可能更大。如何抑制墓价过快上涨,对政府而言也是一道重要的民生考题。

  抑制墓价过快上涨与抑制房价有共通之处。山东省社会学学会副秘书长闫锡广提出,要像抑制炒房一样对墓地实行限购政策。此提议看上去有点怪异,其实一点都不搞笑。畸高墓价中一直有人为炒作的魅影,致使墓地被异化成一种投资(投机)商品,而其殡葬功能则被严重扭曲。以限购措施打击炒墓,可行而必要。如果说一个家庭拥有多套住房尚有“改善居住条件”的理由,那么一个人死后,不管他生前多么富有,无论想葬得怎样风光,他也只需拥有且只能拥有一块墓地。因此,墓地限购比楼市限购正当得多也简单得多。同时,鉴于土地资源紧缺,应采取措施遏制占地较多的豪华墓,犹如楼市调控剑指别墅等“大房子”。

  抑制房价不能单靠打击炒房,还须辅以保障性住房政策,与此类似,抑制墓价的另一个重要途径是提供保障性墓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经济适用墓”,犹如经济适用房。墓价畸高,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政府责任缺失,虽然各地墓地均称为“公墓”,但实际上是经营性墓地,是市场化的产物。市场化楼市让很多低收入者买不起房,政府力推保障性住房,同理,市场化墓地让很多低收入群体买不起墓,所以政府应当提供“经济适用墓”。这不仅是保障低收入群体“死得起”的需要,也是抑制墓价过快上涨的“釜底抽薪”之策。遗憾的是,目前很少有地方彰显这种政府责任,即使有个别地方推出“经济适用墓”,价格依然偏高,犹如一些经济适用房成为“鸡肋”。

  人们对70年大限之后房子何处安放感到焦虑,对墓地使用期满后怎样“续期” 同样感到不安,而20年收取一次护墓费的相关规程及标准仍未明了,这些看上去是“未来议题”,实则与墓地现在的价值及价格息息相关。《殡葬管理条例》长期“难产”,有关方面一再拖延,但我们面临的现实问题如此急迫,根本拖延不起。

  当然,墓地与房子毕竟有所不同,但凡生者必须住房子,而死者却未必需要一块墓地,海葬、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等绿色殡葬也不失为很好的选择。移风易俗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关键是政府的鼓励措施是否到位,能否发挥引导作用。

  调控墓价也许比调控房价简单和容易一些,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将抑制墓价作为重要的民生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出台相关措施。要知道,“死不起”并非死者之事,而是生者之事,同样关乎民众的“幸福指数”以及对于未来的预期。

  晏扬(财经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