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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市场私募债规则出炉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1日 18:0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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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批130亿元私募债有望下周发行。

  筹备了一年有余后,中国银行间市场的“私募债”终将出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网站4月29日发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下称:《发行规则》),作为银行间市场私募债发行的规则。

  银行间市场一直是中国债券交易的主战场。此前国泰君安证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了30亿元的私募债,尝到了中国私募债的“头啖汤”。

  定向转让

  所谓“私募债”,即指相对于公募发行而言的、向特定数量的投资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限定在特定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不可全市场流通的发行方式。由于向特定发行人发行,相较公募债,私募债更灵活、发行更便利、信息披露要求也更简化。

  《发行规则》显示,有别于公募债,私募债的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和涉及费率,均由买卖双方按市场方式定价并签订《定向发行协议》;在评级和审核方面,也放松了事前发行审核和信息披露,不强制要求信用评级等市场中介服务;在信息披露方面,信披方式可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私募债的发行需在交易商协会进行以实名制记账方式进行集中托管。

  正因为“非公开”的定性,交易商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要“严格禁止所有可能引起变相公开发行的行为”。通过设定限售期来限制交易流通时间、界定“合格投资者”以限制交易流通受让人等措施,来规范私募债的“有限流通转让”特征。

  值得关注的是,该负责人还表示,今后将通过定向发行推动产品创新,吸引诸如私募基金等风险偏好型投资者入市;并且,诸如债股联合类工具、结构化融资工具等创新产品,均可先由定向发行方式渐进推动。

  破40%红线:利好中小企

  在私募债推出后,最为受益的应该是中小企业。

  因为现行《证券法》规定,“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40%。”对融资规模的限定,成为很多中小型企业进行债务融资的一大障碍。但40%的限制针对的是公开发行,因此只要投资人在200人以下,就算私募发行,可不在40%的约束范围内。

  目前国内债券市场主要分为国债、央票、企业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上市公司债、可转债等。其中,财政部负责国债发行;央行负责央票发行;国家发改委负责企业债和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发行;证监会负责上市公司的公司债与可转债的发行。

  在这之前,交易商协会就在酝酿私募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私募债券,而企业债的审批部门——国家发改委也启动了《企业债的私募发行指引》的调研与起草工作。

  但是,据财新网4月28日报道,首批获准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私募债的,依然是大型国企。该报道援引知情人士的话称,中国国电、中国五矿和中国航空工业三大集团将作为首批发行方,在下周发行总额度约130亿元的首批银行间私募债。

  推行时机紧靠宏调

  相比较私募债的发行规则,交易商协会选择正式发布的时点则更引人关注。

  因为交易商协会从构思私募债直到目前发布规则,时经一年有余。在2010年8月底,交易商协会就曾向相关金融机构下发了一份名为《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私募发行规则》的规范性文件,为私募债发行规则打前站。当时业内普遍认为,银行间市场首批私募债能在今年1月份之前看到。

  但直到今年4月底,规则才正式发布。而在2010年底,中国证监会就批准了国泰君安证券在上证所发行一只规模30亿元的私募债券。虽然规模不大,但却为中国私募债的发行开了先河。

  对此,交易商协会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推出时机的选择,与当前的宏观调控目标有密切关系。当前中国的宏调政策,既要控通胀、又要保经济。在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实施“稳健”货币政策,需要随时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进行微调,这就要求宏观调控中要有更为市场化的应急机制和缓冲手段。但在历次信贷规模控制中,由于缺乏必要的市场化缓冲手段,往往最后采取“一刀切”和“平均剃头”的办法;但债券市场对发行人的甄别效率很高,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有保有压”更富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