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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均:暴富阶层所获巨额财富是政策驱动结果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9日 09:5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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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海均

  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集意见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25日。由此来看,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再审最早当在6月份,个税改革短期内难以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个税改革暂时“搁浅”是中低收入阶层、富裕阶层与政府各方利益在博弈中难以达成共识的结果。首先,从社会普通大众的反应看,由于之前透露的起征点在3000元,难以从实质上减轻占主体地位的工薪阶层,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持反对意见的人比较多,因此初审时大家意见难求一致,需要进一步征求意见。其次,从税收调节作用看,个税改革本身的目的就是为了平衡收入差距,难免会触及社会富裕阶层的利益,引起一些人的不满。而对于以税收为根基的政府财政来说,个税改革特别是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势必减少政府的税收,相关部门或人士的态度恐怕是拖的时间越长越好。

  近年来,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居民收入高低悬殊,贫富差距日益加剧,基尼系数已经超越国际红线,社会各界要求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呼声不断。长此以往,势必加剧本已积聚的社会矛盾,从而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显然,中央政府已经看到了这一点,正在致力改善贫富差距过大这一现状,譬如提高最低收入的标准,控制过高收入等。实际上,“提低控高”是改善贫富差距的重要方法,提高个税起征点更是改善收入差距的有效途径。

  按照国务院送审的方案,个税起征点如果提高到3000元,月收入3000元的人每年至少可以少缴900元的税金,实际上也就等于这些人每年增加900元的收入。按照3000元的起征点,估计将有超过4800万人受益。如果按照减少税收总额900亿到1200亿来计算,意味着人均每年将增加2000元左右的收益。这些钱虽然不能让穷人变富,但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于那些主要依靠工资收入过日子的中低收入阶层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尽管个税改革的呼声已经有了一段时间,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一问题迟迟不能有实质进展。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地域辽阔,地区之间的差距很大,客观上讲,根本不存在一个人人都满意的起征基数。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幻想寻求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办法,使得各方面的人士都没有意见很难做到,由此来看,个税改革宜快不宜拖。

  从表象来看,中国贫富差距的原因是劳动收入占GDP的比重过低,但这只是贫富差距拉大的一个原因而不是主要原因,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则是政策所致。从《福布斯》榜来看,暴富阶层所获得的巨额财富往往是政策驱动的结果,比如说通过上市,以及对矿山和金融等社会资源的占有等形式,才是造成贫富差距加大的最根本原因。所以说要想解决贫富差距鸿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从多方面做工作。其中包括“提低控高”,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控制过高收入,也包括提高个税的起征点。至于说个税起征点是3000元、5000元或是更高,又或是按照家庭收入来征收,只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笔者认为,按照目前的情况,由于地区间的差距较大,设置过高的起征点也存在一定难度。另一方面,从培养公民纳税意识的角度看,个税起征点3000元比较合适。按照所公布的征求意见方案,笔者建议,纳税等级可减少为6级,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0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费用后的余额,(1)、(2)合并,税率为5%,然后将其他各级税率依次降低5%。因为,综合考虑北京、上海等地的情况,再加上还要缴纳各种保障金,月收入7000元-8000元以下都还属于中低收入者。这样做才真正体现了“提低控高”的原则。

  眼下最重要的是要尽快使个税改革取得实质进展。贫富差距要达到合理程度最终要靠经济发展的增量来解决,在“十二五”期间,甚至更长的时期内才能达到均衡。不断地提高最低收入工资,限制高工资收入,提高个税起征点,同时在适当的时候再实施遗产税等特别的税项。

  中国经济的发展现状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有自己许多独有的特点。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周期相对西方来说要短得多,因此,很多问题的解决难有参照,关键是要看准问题,及时不断地进行调整,通过小步快走来解决问题。社会各界对“十二五”充满期待,“十二五”已经开局,计划如果能够尽快顺利实施,将真正开启富民的时代,所以,公众期望个税的改革能够尽快有实质性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