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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5日 06:4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7月23日,北京,晴,入伏后的第四天。在这样闷热的天气里,就连树上的知了都懒得叫了,然而,北京市海淀区一个普通的民居里却有些热闹。
二室一厅,大约6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里,进门是一个屏风,上面印有“HPGC哈药健康产业”的牌子;客厅是简单的会客室,中间摆放着产品,一个房间是办公室,产品堆满了半个房间;另外一个房间则是会议室。
会议室不大,但人多,话题也相当有诱惑力。一位年龄颇大的老人,正在充满激情地就如何周收入过万进行演讲。
演讲人为苏阿姨(化名),乌黑的短卷发,自称非常有经济头脑,打小便自己赚钱,目前在北京拥有3套房子。
席间一位听众提出了一个疑问,这已经是苏阿姨第三次讲解。讲解后,她一脸期待地盯着听众,然而台下的人却依然还是一副茫然不解的神情。她一脸恨铁不成钢,甚至急出了一头汗:“这么好的制度怎么就还不明白呢?”
说完,她很是挫败地冲下了讲台,拿进来一瓶水喝了起来。虽然周收入过万,但这位苏阿姨显然还保留着纯朴的本色,她喝的是自己灌装的白开水,用1.5升的果汁源瓶子盛着。
这便是哈药直销的宣讲现场。虽然哈药直销目前仍未开盘,处于试运营阶段,但是,已经吸引了不少人投身其中。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多日的暗访中发现,与商务部的《直销管理条例》对比,哈药直销目前似乎存在违规的嫌疑。
记者暗访:“瓜分几十亿”的诱惑
“你来的正是时候。”哈药直销此次宣讲团负责人李春(化名)一上来便告诉记者。
据介绍,李春是哈药直销在北京的“元老”,上述周入过万的苏阿姨便是李春的母亲。
商务部直销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哈药集团是2008年年末获得直销经营的许可。一年之后,2009年12月1日,哈药集团才开始进军直销业。据说当时,哈尔滨当地做直销的人士告诉了北京的两个人,李春便是其中之一。
十点左右,宣讲会开始了。会议现场,老人和年轻人各半,基本上都是被朋友介绍带来的。一位住在国家图书馆附近的李爷爷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挨着坐,他是由苏阿姨介绍过来的,已经做了几个月了,据称已经赚了1万多元。
宣讲会上,哈药集团的雄厚实力成为被反复提及的内容:哈药的品牌价值超过140多亿,中国医药百强企业,是国家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有两家上市公司,旗下有三精制药厂,有葡萄糖酸钙、新盖中盖等多个品牌产品。
“哈药是国企,国企做直销,这意味着什么?这是国家行为,是为了对抗安利等外资的。”有关哈药集团的介绍结束后,李春走到了前台如此宣称。
“这相当几十亿全部都归先期进入者进行瓜分,会出来一批百万富翁、千万富翁。”李春在黑板上给听众画了这样一个大蛋糕。
质疑一:直销?传销?
苏阿姨表示,哈药之所以能让人赚那么多钱,就在于“制度好”。据其解释,做哈药直销,简单地说就是购买哈药的产品,自己购买并推荐更多的朋友购买,推荐的朋友越多,购买金额越大,返利就越多。
记者联系到另外一位在福建做哈药直销的赖医生。赖医生告诉记者,做哈药直销要以宣传为主,邀约朋友们加盟,最重要的是帮助朋友们订购产品。因为介绍的朋友购买成功后,可以拿“8层的10%”。“你说这个奖金高不高?”
宣讲会当天,记者对这个高额的奖金制度有了更为详细了解。宣讲会的工作人员介绍,哈药直销的奖励制度分为7种,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上面讲的拿“8层的10%”,即“直推8代政策”,他们称之为“养老金制度”。
具体来说,消费者的直接推荐人为第一代,推荐人的直接推荐人为第二代,以此类推。往下推荐的8代的消费份额中,作为最上一层的人都可以从他们的奖励额中提取10%。所以推荐人越多,获得奖励也就越多。
记者比对查阅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发现,《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界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
从哈药直销的计酬制度来看,与上述对传销的界定比较相似。
另外,《直销管理条例》规定,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而根据《禁止传销条例》里面对传销行为定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属于传销。
上述记者联系到的两位分别在福建和北京的人士,均是以购买哈药直销产品的形式加入哈药直销组织中。记者另从哈药直销推广人员那里得到了一份哈药直销制度详解的文件。文件显示,会员资格的取得是根据消费额,消费额不同,对应的级别分别为普通卡、银卡、金卡和钻石卡四个级别。会员资格消费为每月100元,若3个自然月没有消费业绩就归零。
在宣讲会现场,记者进一步印证了上述文件对会员资格取得的规定。宣讲会结束后,李春对记者说,“回去我给你一份产品目录,其他的你不要考虑,直接考虑买多少产品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