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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再发通知: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及相关职务犯罪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8日 07:2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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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发出通知

  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力度 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及相关职务犯罪

  新华网北京5月27日电 为进一步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及相关职务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力度,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及相关职务犯罪。

  通知指出,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中央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违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严重扰乱市场,危及人民群众利益甚至生命的犯罪行为,务必依法严惩,公开审判,营造坚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社会氛围。王胜俊院长也强调指出,食品安全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各级人民法院要予以高度关注,坚持严格司法,严厉打击涉食品安全犯罪分子。去年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把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依法从重、从快审判了一批重大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当前,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并持续向好,但食品安全事件仍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维护食品安全的任务依然艰巨。

  通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认清形势任务,加大审判工作力度。要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从严司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中危害消费者利益的犯罪行为。要充分认识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食品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以及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把危害食品安全及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要坚决贯彻中央部署,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的各项要求,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及相关职务犯罪务必依法严惩,特别是对影响恶劣、社会关注的重大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必须依法从重、从快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