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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十条”力挺小企业融资 银行“接招”仍需补课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8日 18:0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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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络电视经济台北京消息:(记者 周红艳)近来,南方沿海的确中小企业“倒闭潮”引发了监管层的关注。中国银监会昨日正式下发《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出台多项约束性措施鼓励商业银行给小企业贷款,被外界解读为力挺小企业融资的新“银十条”。

    然而,作为被约束方,银行对于新政推出,要做出的准备又有哪些呢?就此,中国网络电视台记者采访了安永大中华区银行及资本市场主管合伙人蔡鉴昌,他指出,发展中小企业贷款,本来就是正在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银行需要大力推进的一项业务;但是,如果以后这项业务扩大到一定程度,就需要一套完整而标准化的操作模式来整理规范,才能保障商业银行在增加收益,合理管控风险的同时,真正的实现与中小企业的共赢局面。

      细则仍需定量化 新规短期难成行

    “银十条”首次明确提出,对小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余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优先支持其发行专项用于小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同时严格监控所募集资金流向,该条为小企业贷款创造了新的“输血”路径。此外,基于小企业贷款而定的差别化监管考核措施也是首次被提出。

    根据《通知》要求,对于风险成本计量到位、资本与拨备充足、小企业金融服务良好的商业银行,经监管部门认定,相关监管指标可做差异化考核。其中最受银行关注的一点是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允许商业银行将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处理,风险权重计量为50%。此外,在计算存贷比时,对于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可不纳入存贷比考核范围。这些松绑规则,意味着未来银行在放贷之后,来自于监管规则方面的压力将有所缓解。

    然而,新规虽然祭出,但成行恐怕还需时日,昨日新规出台后,不少银行人士及行业分析师都就其中的细则进行了解读,他们认为新规的确缓解了商业银行以后在开放中小企业贷款方面的一些顾虑,但《通知》中定量的标准不多,所以短期很难立即成行。

    例如,一位银行人士在解读《通知》时就指出,新规的第五条称:“对于小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余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支持其在机构规划内筹建专营机构网点”,然而“一定比例”“多家”都是需要定量的标准,所以银行短期来看对于《通知》还是学习参透为主,并等待着进一步细则的更新推进。

      “借贷”并不等于扶贫  银行“接招”需补课

    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达到7.27万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24.01%。全年小企业贷款新增18394亿元,较上年同期多增4771亿元,增速比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10.37个百分点。不过,受宏观调控的影响,由于银行信贷总规模整体收缩,小企业贷款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甚至有部分地方爆出一些中小企业因为融资问题而倒闭的消息。

    在这样的宏观环境背景下,银监会推出“银十条”指导商业银行加大对于中小企业的贷款力度,的确对中小企业的发展信心起到了不小的鼓励作用。蔡鉴昌认为,从长远来看,中小企业贷款绝对是商业银行的一个利润增长点,因为与大企业在与银行形成契约的时候,附加条件往往比中小企业苛刻,若从单位比例上来看,中小企业贷款项目的利润,反而往往由于大企业的。

    但是,“借贷”并不等于扶贫,银行作为商业机构,本身也存在着盈利的任务,同时也要承受着来自于监管方面的资本充足等方面的达标压力,这就要求着银行对于风险要有很高的把控能力。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今日发布报告对2010年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进行了估算,2010年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余额为1.24万亿,较去年减少了2.4%,但同时警示了未来仍需关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房地产贷款及过剩行业贷款的质量变化对不良贷款率的影响。加大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之后,同样要求这笔资金的风险管控上达标准。

    因此,蔡鉴昌认为,贷款给中小企业的模式不能再完全参照现在中国银行业的借贷模式,也不能完全照搬国外中小企业贷款的模式,而是需要中国是商业银行在实践中不断的摸索新的一套完整而标准化的操作模式来整理规范,而这套模式可以尽可能的保障商业银行在增加收益的同时可以合理的管控风险,这样才能真正的实现银行与中小企业的共赢局面。

责任编辑:周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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