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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垄断是成品油价格市场化的前提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5日 10: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国网-时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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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内人士日前透露,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将朝市场化方向完善,新的成品油定价权可能向三大油企下放,具体方案有望于年内出台。“在国外很多地区,油价都由企业自行制定……”有关专家认为,这将是成品油定价机制走向市场化的标志。知情人士表示,在明晰定价权的同时,发改委或将引进第三方经营主体对国内成品油价格发布参考价格,第三方经营主体与三大石油公司具有同等法人地位。(据6月14日《中国证券报》和《21世纪经济报道》)

  成品油价格将由“三巨头”来定?相信绝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油价要涨得更快更高了!的确,近几年来,除国际金融危机期间之外,国际原油价格一直处于上升通道,国内的三大油企一直在以炼油亏损为由向国家发改委申请涨价。如果由它们自己来定价,结果不是可想而知吗?

  我并不认为,国家发改委下放定价权就一定会导致油价的上涨——如果价格形成机制真正实现了市场化,成品油价格甚至可能下降,因为市场竞争可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但问题是,定价权下放了就意味着市场化吗?

  市场化是以自由竞争为前提的。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就是利用市场主体以及消费者之间的博弈来发现合理的价格。垄断之下,是没有市场可言的。可在目前中国的成品油市场上,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国有控股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在90%以上,国内石油的勘探和开采以及原油的进出口更是100%控制在“三巨头”的手里。虽然“三巨头”之间也有一些竞争,但它们之间的竞争并不是真正的市场竞争,因为它们都是由一个“老板”绝对控股的,那就是政府。三家“兄弟”企业只要坐在一起,完全可以操纵油价,其他的小型油企以及消费者根本就没有议价的资格。

  国家发改委可能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所以有了引进“第三方”的想法,只是这个概念出现在这里实在不伦不类,因为“第三方”是调解机制而不是定价机制中的概念。在商品市场中,市场主体是多元的,定价不是哪两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自然也就不存在什么“第三方”。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中,从来都没有“第三方经营主体”之说,也从来没有什么“参考价格”——市场价格是随着供求关系不断波动的,任何经营主体发布的价格都只是“一家之言”。在垄断的状态下,“三巨头”完全不必理会所谓“参考价格”。

  回头再来审视“定价权向三大油企下放”,这种说法本身就是反市场的,因为在完全市场环境下,商品定价权并不掌握在少数几家企业的手里——如果两三家企业就能决定统一的价格,那就不能算是市场化。

  我国正致力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石油行业的市场化是大势所趋。因此,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朝着市场化方向改革是完全正确的。但实现市场化的前提是打破垄断,国外油价市场化的地区也莫不如此——在垄断格局依旧的情况下放开成品油定价权,结果可能是灾难性的。

责任编辑:吕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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