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中新社乌鲁木齐6月15日电 (张强) 新疆发改委15日透露,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已下达新疆2011年农村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6.1亿元人民币,用于完成25万户安居房建设任务。
据了解,在这些补助资金中,边境县边境一线农户安居房建设增加补助资金0.84亿元,补助4.2万户;安居房建设建筑节能示范户增加补助资金0.26亿元,补助1.3万户。此次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6000元,在此基础上,对边境县边境一线农户和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补助。同时,经积极衔接,国家发改委对南疆三地州3亿元补助资金也将于近期下达新疆。
新疆发改委称,新疆将尽快分解下达投资计划,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对口援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资金,让广大农牧民群众尽快住上面积适宜、功能完善、舒适安全的住房。同时,切实加强农村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着力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尽快建成,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农村安居工程将使农民离开土坯房、石头房,搬进设施齐全的安居房,农村民众也可过上现代城市人的生活。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安居房要保证水、电、路、气、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以及医疗卫生、教育、文化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房屋内部浴室、厨房、厕所等功能齐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