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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台个人游实施细则公布 需交财力证明可三选一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2日 06:5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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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赴台个人游需交财力证明

  房产证、5万以上存款证明和12万以上年薪证明,任选其一

  本报讯 (记者郭超)下周二(28日),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首发团将从北京出发。昨天,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透露了赴台个人游的实施细则,20岁以上成人赴台个人游,需提供人民币5万元的存款证明或房产证、年薪证明等财力证明。

  房产证可作为财力证明

  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第一批试点城市为北京、上海和厦门。目前,三地共有33家旅行社取得业务资质,居民只能通过这些旅行社来办理赴台手续。

  昨天,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在接受采访时首次透露个人赴台游细则。根据细则,符合条件的大陆游客有两种:一是20岁以上的成年人,需要提供不动产、存款或信用卡额度等财力证明;二是18岁以上的在读大学生,这类人群不必提供财力证明。

  而所谓的财力证明,可以有三种形式,满足其一即可。第一种是房产证;第二种是20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存款证明;第三种是55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2万元)以上的年薪证明。另外,大陆游客还需提供一名在大陆的亲属,作为紧急联络人。

  非法滞留将被遣返大陆

  此外,细则还强调,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旅游,在台湾的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5天。如果遇到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必须延期,应及时报告台旅会,并于事后自行返回。

  神舟国旅市场部负责人郭玲梅说,游客超过15天可以申请一次7天的延期。

  而新修改的《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规定,对在台非法滞留情节严重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其被遣返回大陆之日起,6个月至3年以内不批准其再次出境。同时,增加“不能危害国家安全”的条款。

  ■ 北京落地

  赴台游北京首发团约200人

  赴台个人游首发团28日启程,北京地区首发团确定了国旅、中旅、中青旅、康辉四家旅行社承接。北京出发人数约200人。

  承接北京地区首发团的康辉旅行社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各旅行社基本以客人的存款证明作为财力证明。

  康辉国旅市场部负责人姚尧成为首批赴台个人游的一员,首发团30人日前已经客满。姚尧介绍,28日最早出发的是中青旅的游客,他们一行30人,乘坐当晚8时的直航航班,行程是5天4晚。

  “超过一半是30岁到40岁的人,有一位80岁老人。”姚尧说,个人赴台主力游客就是中青年人,这与团队游老人较多形成鲜明对比。目前国旅首发团游客也基本确定。

  神舟国旅市场部负责人郭玲梅说,大批有资质的旅行社,将在7月中旬迎来个人赴台游高峰,尤其是学生放假,家长、孩子将成为主力。本报记者 郭超

  赴台个人游申办流程

  ●开放时间:6月28日

  ●试点城市:北京、上海、厦门三个城市,具有当地正式户籍的居民。

  申请签注 游客应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

  证明提供 游客在办理入台证前,可以到银行开具存款证明,协助办理手续的旅行社会将证明传真到台湾地接社,就完成了资质认证。

  委托办理 委托本城市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经台湾有接待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资质的旅行社,向台湾相关机构申请、代办入台相关出入境手续。目前,三个城市共有33家旅行社取得业务资质。

  行程安排 可委托本城市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代办代订机票、住宿和在台旅游行程安排,也可自行办理。

  时间限制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在台湾的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5天,并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

  滞留处罚 赴台旅游的大陆居民应按期返回,不得非法滞留。对在台湾地区非法滞留情节严重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其被遣返回大陆之日起,6个月至3年以内不批准其再次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