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杭州25房产项目被约谈 未一套一标每套罚5千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2日 10:0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金地自在城林溪里1幢201室,2室2厅1厨1卫,毛坯单价16341元,装修单价2500元,销售单价18841元……”

  这是杭州市物价局官方网站最新公布的商品房具体销售价格信息。自今年2月杭州市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实行申报备案管理以来,一批批房源陆续在这里备案“亮相”。

  昨日,杭州市物价局在杭州市加强商品房价格监管暨倡导明码实价会议上公布,截至6月20日,已备案新建商品主房项目40个,涉及房源8600套。其中,25个项目申报价格明显偏高,通过约谈后调低了申报价格,降幅最高达26%。

  25个房产项目下调申报价格

  杭州市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备案公示是从今年2月1日起实施的。根据要求,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前,需向杭州市物价局按照“一房一价”的要求申报每套住房销售价格。

  价格备案后,房源的价格信息在杭州价格网和杭州透明售房网上公示,开发企业销售时应当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并公开销售,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申报备案公示的价格(含已公示的价格优惠方式)。

  对企业申报价格明显偏高的,市物价局通过约谈等形式,向企业提出价格调整建议。

  记者从杭州市物价局了解到,截至6月20日,已备案新建商品住房项目40个,涉及房源8600套,共计98万平方米,其中25个项目通过约谈调低了申报价格,幅度从2%至26%不等。

  车库、辅房也需“明码标价”

  为推进杭州市商品房销售明码实价,切实加强商品房价格监管,昨日,杭州市物价局召集了近100家驻杭房地产开发企业,详细解读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和浙江省物价局出台的《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

  杭州市物价局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商品房明码标价,在商品房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价格手册,方便购房者查阅。

  标价牌内容除开发企业和楼盘基本信息外,还应包括本期销售推出的商品房总套数及户型、各种户型的建筑面积及其商品房套数、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等诸多内容。价目表内容应包括房号、销售状态、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计价单位、销售单价、房屋总价等。

  按照规定,房产企业所售车库(车位)或辅房也应当实行明码标价,价格信息还包括高度、面积和计价单位等。但实际情况是很多开发商是采取预售形式的,无法拿出明确的数字。杭州市物价部门称,对于此种情况,车库(车位)或辅房可标注成“面积不小于、高度不低于某个范围”,以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未“一套一标”每套处罚5000元

  记者了解到,杭州市物价局即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未明码标价的房产企业将受罚。

  根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每套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昨天,包括保利、滨江、绿城等在内的58家房地产企业发出自律承诺,自觉践行房价一套一标,明码实价,不搞价格欺诈。

  今年2月1日起,杭州正式实施市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实施申报备案管理工作,申报备案规定,“开发企业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时,应申报每套房屋价格……提高销售价格的,需经市物价局申报备案公示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未经备案公示或调价理由不充分的,不得提高销售价格。”

  5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正式施行,规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

  5月17日,浙江省物价局出台的《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还提出了一些全新的规定,比如规定已销售的商品房,如同时标示价格的,应当标示所有已销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格,二手房和车库也要明码标价等。(记者 高丽莎 通讯员 孟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