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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49年世界上第一只有限合伙制的对冲基金问世以来,对冲基金在海外已经蓬勃发展了几十年。据IFSL估计在1999年至2008年十年间,对冲基金数目的年复合增长率为9.6%,管理资产规模的年复合增长率为16.70%,单个对冲基金管理规模的年复合增长率为6.49%。2008年,虽然面对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对冲基金的数目和资产管理规模有了一定程度的下滑,但是2009年,2010年依然受到了投资者的追捧。这说明对冲基金作为区别于共同基金的一种投资产品,虽然背后大量技能性投资策略、各种复杂的金融衍生工具的使用令普通投资者无所适从,但是其绝对收益的魅力依然无可阻挡,受到众多投资者的青睐。
观国内市场,虽然阳光私募基金自 2004 年以来取得了井喷式的发展,也被很多人认为是孕育 对冲基金的摇篮,类比于海外对冲基金,然而源于金融工具的短缺,阳光私募基金虽然在募集方式与对冲基金一样具有隐蔽性,但是由于其并不具备对冲基金最核心的特点,缺乏对冲环境,因 此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对冲基金。2010 年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的推出标志着中国进入对冲基金元年, 对冲基金的发展正式迈步。股指期货相关参与规定一出,券商、基金专户以及阳光私募纷纷试水股指期货,设计对冲策略产品。
沪深 300 股指期货的推出,作为国内唯一一只金融期货产品对A 股市场的影响不言而喻,这 主要是由于投资者在面对 A 股市场波动的时候希望通过股指期货进行套保、套利而达到稳健收益的目的。股指期货的三大功能套保、套利和投机交易由于国内衍生品市场的刚刚起步,监管层对 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的目的目前主要限定在套保和套利层面上。
券商方面,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三只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第一创业金益求金、国泰君安君 享量化和中信证券贵宾 3 号都引入了股指期货对冲策略。券商集合产品使用股指期货主要是通过运用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对冲市场系统性风险,追求持续稳定的绝对收益,比如第一创业金益求金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投资股指期货只能用来套期保值对冲系统风险,不能从事股指期货的投机交易。
基金专户方面,基于专户理财为非公募产品,其投资人均为具有较强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以及自我保护能力的投资者,监管机构并没有对专户理财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目的、投资 比例、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规定。这就为专户理财产品试水股指期货,设计对冲策略理财产品创造了条件。 目前,许多基金公司已将股指期货列为专户产品的重点开发对象。其中国投瑞银、易方达等公司由于前期在产品开发、投研团队、风险管理方面的投入,股指期货对冲产品已走在前 列。国投瑞银于 2010 年 12 月成立的国投瑞银鸿瑞 2 号稳定添利就是一款主打股指期货套利策略 的专户产品,易方达也已经发行了两期对冲策略的专户产品,近期还专门设立了对冲策略研发中 心。
阳光私募方面,前期由于信托不能直接参与股指期货进行对冲,阳光私募对冲策略产品并非直接通过信托发行,而是通过信托嵌入有限合伙的模式运作,即将信托私募基金产品作为LP(有限合伙人),私募管理公司作为GP(普通合伙),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名义去申请开设证券与股指期货交易帐户就不会受到限制。目前上海富晶资产、朱雀投资;深圳的民森投资等都是以这种方式 曲线参与股指期货。而 2011 年 4 月份下发给各信托公司的《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 虽然为阳光私募参与股指期货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方式,不需要借道有限合伙来实现,但是由于指引中对于具体如何实施信托公司聘请第三方开展股指期货交易等具体问题并没有给出明确说明, 因此信托阳光私募直接参与股指期货可能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
从目前的这个发展路径说,短期来看,券商和公募在应用股指期货设计相关对冲策略产品上先期具备一定的优势。首先,起点优势。券商和公募作为机构投资者在股指期货的准入方面先于 信托,这个可能会对私募的竞争力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其次,人才优势。公募和券商在人才储备上更具有优势,驾驭股指期货会更加娴熟。
但是,长远来看,结合海外机构投资者公募基金和对冲基金运用股指期货的情况分析,海外共同基金参与衍生品一般会受到比较严厉的监管,股指期货的使用更多的是作为一种策略工具来 为投资组合服务的。而在对冲基金中,股指期货是作为一种主要的投资品种。二者由于产品本身的特点和目标不一样,在股指期货使用上具备明显的差异。从这个方面来说,当衍生品市场发展 到一定程度,阳光私募作为对冲基金的主体还是可以期待的。虽然过程可能曲折和艰辛,比如一些制度上的限制,运作模式上的限制,发展初期的经验方面的影响等等在短期会制约阳光私募对冲策略产品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