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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银行违规发放挪用贷款580亿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8日 14: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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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在经历了连续两年的巨量信贷投放之后,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管控不足的问题有所凸显,部分银行存在违规发放及挪用贷款的现象。

  国家审计署(以下简称“审计署”)昨日发布的2010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审计署在跟踪审计工商银行等5家商业银行新发放的3472亿元贷款时,发现违规发放和挪用贷款等问题580亿元,占比约16%。“其中,向未批先建、手续不齐或资本金不到位的项目发放贷款254亿元,还有部分贷款被用于还贷。”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介绍道。

  近两年,商业银行违规放贷的案例时有发生。审计署2008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的审计过程中发现,这6家金融机构对基层分支机构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基层分支机构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虚假按揭贷款以及向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提供贷款215亿元。在审计部分国有商业银行2009年新增贷款方面也发现,部分新增贷款结构不尽合理,主要是中长期贷款占比高、房地产贷款业务增长快、对农业和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不够,还有部分贷款的投向不符合规定。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违规发放贷款的事情不断发生,一方面说明了金融机构的内控问题;另一方面也显示了金融机构在放贷等内部考核制度的压力下,经常打“擦边球”。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吕随启对记者表示,利益驱动是导致银行违规放贷的主因。“去年以来我国信贷政策收紧,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等业务受到监管限制,银行为了维持盈利水平,就有可能放松对企业的评估,放松监管标准。在他看来,部分商业银行下发的贷款被用于还款,这说明申请贷款的企业资金链已经出现问题了,这时候银行还对其发放贷款将背负着很大的风险。

  由于商业银行贷款业务违规问题频现,监管层对金融行业审计及检查的关注程度有所提升。此前有消息称,审计署已启动2011年审计署金融专项审计,本次专项审计的重点在于银行信贷资金投向检查。当前受宏观调控影响较大的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及房地产贷款成为银行自查的重点之一。部分此前曾发生类似违规问题的商业银行被列入专项审计检查名单。

  在保险行业方面,在审计署抽查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499个分支机构发现,均存在以虚假承保、虚假退保、虚假理赔等方式套取保险资金的问题,金额合计19.9亿元;违规支付保险代理手续费7亿多元,其中相当部分是通过将直销业务转为代理业务套取的。而今年1月,审计署曾发布公告称,在对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2009年度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时,查处两家保险集团的违规资金分别为19.45亿元和10.78亿元。

  刘家义透露,目前,相关金融机构已纠正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185亿元,追回资金和补缴税款8479万元,对34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并出台规章制度170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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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8.8亿元国债购买价格比正常投标明显偏低

  据新华社电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昨日说,审计抽查发现,2007年至2010年,有104份未经人民银行观察员签字认可、无密押或密押不符以及超过投标截止期等的应急投标书被违规录入,中标国债面值808.8亿元,购买价格比正常投标明显偏低。

  受国务院委托,刘家义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做关于201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在介绍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情况时,刘家义说,国债发行管理不够严格:

  ——记账式国债招投标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投标过程中,对发行现场人员随时查看投标信息没有严格限制,也缺乏出入登记、通讯屏蔽等操作细则;对投标人在出现通讯中断或设备故障时采用的应急投标方式,未制定应急投标书送达时间的确认办法,不能有效防止超过投标截止期或要件不合规的应急投标书被违规录入。上述问题给个别工作人员泄露投标信息,并恶意采用应急投标等方式低价中标提供了可乘之机。

  ——财政部2010年在增补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过程中,存在受理逾期申请材料、未按规定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未书面告知申请人享有的权利、对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查不严等问题。

  ——电子式储蓄国债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的政策目标落实不到位。在2010年发行的1296.27亿元电子式储蓄国债中,有705.16亿元(占54%)最终由40家承销银行持有,与此类国债重在培育个人投资者市场的政策目标不尽相符;相比发行记账式国债,增加筹资成本约23.5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