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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29日发布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1/2012》提出,个税改革是推进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突破口。“十二五”时期是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的关键阶段。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表示,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启动这项改革可能是非做不可的事情。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提出,当前的形势变化和环境,已经到了非启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不可的节点,起码标志性的事情就有两条,一是目前正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的二审,大家能够知道一个基本的事实,那就是对于这样一个修正案,满意的人少,不满意的人多,满意的内容少,不满意的内容多。为什么出现这样的情况?专家们已经从方方面面的角度进行了论证,这次的修正案不是真正意义上全方位的、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整体改革,也不是朝着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目标带有逼近目标性质的一种举措。
“另外一个标志事件就是大家经常讨论的通胀的压力”,他进一步分析认为,讨论通胀的时候,在当前的中国必须联系收入分配,一旦通胀和收入分配两者交织在一起,我们面临的不仅仅是来自经济层面的挑战,更多的是来自于社会稳定的挑战。所以两个方面的事情一旦相交融,我们感觉到当前在中国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已经并非属于未雨绸缪层面的一种改革举措,而是面临火烧眉毛的现实考验。
为什么时至今日这一改革并未有实质性推进呢?“一般性的回答就是征管部门征管能力不行,这种说法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但这是不是最根本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所长刘佐说,我们看那些发达国家,他们在实行综合征收为主的时候,是不是国民的纳税意识都很强,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是不是都很强大,计算机是不是都联网了?恐怕不是,至少不都是。所以我们不是没有能力,我觉得我们现在的任务就是尽快推动这个改革,而不是坐而论道,否则再谈五年还是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