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精伦电子回应乐视网:不侵权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5日 14: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荆楚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针对乐视网指责并状告精伦H3提供在线播放影视剧服务构成侵权一事,精伦电子近日发布澄清公告称,精伦H3系中立的科技产品,并不涉嫌侵权。

  上月28日,有媒体报道称,乐视网已经取证精伦电子侵权其部分影视剧IPTV版权,目前已陆续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公开信息,乐视网2004年11月在北京成立,2010年8月在创业板上市,作为网络视频领域跨平台服务提供商,通过互联网为电脑、电视机、手机及其他移动终端用户提供网络视频节目服务。精伦电子是武汉·中国光谷的骨干企业之一,是我国公用通信终端制造企业首家上市公司,目前在国内“三网融合”终端产品的研发上具有领先优势。

  据了解,此次引发侵权案的焦点,集中在精伦H3家庭多媒体中心机器上。乐视网起诉精伦H3提供了《画皮》、《将爱情进行到底》、《观音山》等乐视网独家影片的在线播放,对乐视网构成版权侵犯。

  对此,精伦电子发布澄清公告回应称,精伦电子H3系列智能电视电脑是为消费者构建的便捷操作平台,本质上是一种新型电脑,属于电子消费品。公司是电子消费品提供商,并非影视内容提供商。

  根据精伦电子公告,通过精伦电子H3智能电视电脑,消费者可以方便地观看数十万部影视作品,而这些影视内容分别由国内多家具有合法资质及相应版权的较大视频网站提供链接。公司与这些网站签署了合作协议,相关影视内容的版权责任由提供内容的相关网站承担。目前公司产品尚未与乐视网直接链接。

  精伦电子表示,乐视网也生产精伦H3类似的产品,双方产品属于竞争关系,此次乐视网起诉的真正目的,是借维权之名来打压竞争对手。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乐视网是为了产品竞争,还是因为版权侵犯而起诉,精伦H3是否构成侵权,都不在于双方的一面之辞。法院最终将会依据法律相关规定,给出公正客观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