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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新人卖保险给前高管 反被高管状告公司欺诈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6日 09: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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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一卖保险的小妹用电话销售的方式推销保险,打通了一名男性客户陆先生的电话,经过沟通,对方签下一份保单。这名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女孩很高兴,但没料到,这名客户是其公司的前高管,其夸大、有误导之嫌的推销分红险的话,都被这位“前辈”录音下来。

  保险小妹推销保险接电话的正是前高管

  接电话的这名保险公司的前高管,现在是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近日以销售欺诈将该公司告上法庭。他说,此举是为规范目前保险行业中误导消费者行为的不良做法,为消费者提供维权范例。

  其实,陆先生对保险方面熟悉的程度,完全可以做保险公司“新兵”的老师。他在这家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干了8年,从最底层干起,干到公司理赔部的负责人,再到南平中心的总经理,成了公司高管。此外,他还是该公司的讲师,对业务员进行培训。如今,他开了家律师事务所,保险纠纷案件是其业务的主要方向之一。

  保险业务员在推销保险时的话,陆先生全程录音。之后,他根据保险方面的相关法规,一条条指出业务员的问题。一是资质问题。二是业务员对分红险的有关收益信息进行隐瞒,并作出不实承诺,比如说“保险分红收益20年固定都有,越到后面越多”等等。而保险合同中的条款表明,这一产品的红利分配将随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动,红利并非定值,也可能是零。三是业务员违反了中国保监会对分红类保险不得与银行利息进行简单比较的销售禁止性规定。业务员一直承诺分红不会比银行低,是在误导欺骗自己。四是业务员在销售过程中,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说明提示义务,只是一味要求自己签字抄下,对自己进行了欺骗及误导。……

  今年5月下旬,陆先生以该保险公司销售欺诈为由向鼓楼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撤销自己与该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并返回1729元保费,并支付赔偿金1729元。

  保险公司认为推销员只是经验不足

  该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分管电话营销的陈经理回应称,当时向陆先生推销保险的业务员大学刚毕业不久,缺乏经验,在销售保险时确实有些不规范的地方,虽在电话营销时有提到风险,但有些话存在夸大。接到这一投诉,该公司已对此进行调查,对相关业务员进行了批评,待保监会的调查结论出来后,再作进一步处理。另外,相关业务员是持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后上岗的。

  同时,陈经理提出,陆先生以前是该公司的高管,去年因与公司有过节而辞职,所以怀疑其此举的动机,有“钓鱼”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