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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申请公开三公消费数据 发改委等3部门拒绝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8日 06:4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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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劲松

  根据2008年5月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分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构成犯罪的,追究刑责。

  本报讯 (记者蒋彦鑫)国务院常务会议为中央各部门公开“三公”消费数据设定时间表后,北京律师李劲松向多个部门发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布此数据。截至目前,李劲松共收到13个部门回复。其中,国家发改委等3部门认为该数据不属于公开范畴,国家粮食局表达了谢意后称将尽快回复,8个部门称马上公开。

  律师向多部门申请公开三公数据

  今年3月以来,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要求,中央部门尽快公布“三公”支出。

  5月初,律师李劲松向多个部门提交申请,要求公布“三公”数据。据其介绍,要求公布的数据共有26项,包括相关中央单位公车型号、车牌号、越野车数量、车辆运营费用等;出国支出;公务接待费用等。

  截至昨日,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已回复李劲松。

  三部门回复称三公不属公开范畴

  8个部门表示,将按照国家的要求,在部门网站上对此事项进行公开。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3个部门则表示,这些事项不属于依申请公开的范畴,所以在回复中不予公开。国家粮食局回复中表达了对李劲松的感谢,称将尽快恢复。科技部在答复中称,该部已经公开三公消费数据。

  专家称各部门数据早已出来

  全国人大代表、预算专家叶青(微博)表示,按照规定,7月1日前各部门应公开三公费用,但包括财政部在内的绝大多数部门并未响应,进度确应加快。

  叶青认为,6月份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财政部公布的中央单位三公消费总数据,来自于每个部门的数字叠加,这说明各部门数据早已计算统计出来,因此没有任何借口可以不公开。

  对于公布的数据仅是个总数缺乏具体内容的观点,叶青指出,此项工作刚刚开始,各部门做的不会很细,需要一步一步的推动,未来应该越来越好。

  此前,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中央部门压缩预算,并要求各部门务必于今年6月将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向社会公开。在此之前,公布三公消费情况的只有科技部。本月,中国工程院和国家文物局先后公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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